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能超过上海吗?

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能超过上海吗?

在《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所公布的100座城市营商环境排行榜上,北京以2.1分之差败给了上海。而在此前的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中,北京市力压上海排名第一!在不同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北京和上海交替领先。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将北京、上海两个优等生的“作业”推介给全班学习。与此同时,京沪两地的营商环境政策仍在快速迭代,去年11月,北京营商环境改革推出3.0版;两个月后,上海在今年初就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3.0版方案。近日,又是这两座重量级城市的角逐——北京、上海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了这个条例,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今年这两座城市谁会拿下第一呢?

“京版条例”提出5大制度创新

3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为“京版条例”),这标志着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进入了崭新阶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北京将以法治化建设为主线,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力争再上新台阶。

“京版条例”自今年4月28日起施行。

“京版条例”有着鲜明的北京特色。首先是全面贯彻了去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为“国版条例”),其次是积极对标国际一流,再次是立足北京市实际,最后是坚持问题导向。

在总共6章、83条的“京版条例”中,最大的亮点是5大制度创新,分别体现在“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构建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构建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这5个方面。

“沪版条例”的50个关键词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为“沪版条例”)于4月10日经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自当日起施行

共8章、80条的“沪版条例”也烙上了突出的上海烙印,总结了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切实增强了企业获得感。

当然,和“京版条例”一样,“沪版条例”也坚定地贯彻了“国版条例”,并对相关制度予以了细化和完善。

“沪版条例”的亮点可以概括为6个方面、50个关键词

一是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关键词有5个:服务理念,国际一流,创新容错,先行先试,长三角一体化。

二是构建公平有序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关键词有9个:平等准入,扩大开放,权益保护,公平竞争,中小企业发展,证照分离,涉企收费清单管理,政府履约,知识产权保护。

三是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关键词有13个:一网通办,综合窗口,行政许可清单,证明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企业开办一窗通,形式审查,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获得施工许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迁移,企业注销。

四是完善普惠制全方位的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关键词有8个:企业服务云兜底式服务,网格化企业服务模式,惠企政策统一申报,全程代办,统一动产担保体系,中小微企业融资,园区服务,重大产业项目。

五是创新包容审慎公平公正的监管体系。关键词有7个: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分类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强制,规范停产停业。

六是健全完备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关键词有8个:涉企政策制定,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多元化纠纷解决,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制,法院系统电子立案,破产重整,投诉维权。

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能超过上海吗?

“国版条例”九大经典,京沪如何“抄作业”

如何有水平地“抄作业”,看看“京版条例”“沪版条例”与“国版条例”有几分神似就知道了。

01经典条例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出自“国版条例”第一章、第二条

“沪版条例”引用于第一章、第二条。02经典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出自“国版条例”第一章、第四条

“京版作业”为这一“经典条例”注入了“制度创新”的基因,在第一章、第二条做了这样的表述: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沪版作业”将这一“经典条例”升华到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高度,在第一章、第三条做了这样的表述: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一网通办”为抓手,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03经典条例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出自“国版条例”第一章、第九条

“京版作业”特别增加了“环境保护”这一关键词,在第一章、第三条做了这样的表述: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

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北京为何要特别强调“环境保护”?故事还要从《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的出炉讲起,在这份报告所公布的100座城市营商环境排行榜上,上海的总分为86.73分,排名第一;北京的总分为84.63分,屈居亚军。而此次北京败给上海的主要原因正是因为受到了空气质量、气候环境、森林覆盖率等自然环境的制约。

从这一“作业”中,可以看出北京弥补短板、赶超上海的决心。

04经典条例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出自“国版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

“京版作业”对这一“经典条例”进行了深入贯彻,在第二章、第十条做出这样的表述:

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05经典条例

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出自“国版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

“沪版作业”不仅对这一“经典条例”进行了深入贯彻,还特别增加了“经营自主权”这一关键词,在第二章、第十二条做出了这样的表述:本市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06经典条例

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出自“国版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

“沪版作业”不仅对这一“经典条例”进行了深入贯彻,还给了中小投资者更大的便利度,在第二章、第十六条做了这样的表述:本市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发挥中小投资者服务机构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07经典条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出自“国版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

“沪版条例”引用于第二章、第十七条。

08经典条例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出自“国版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

“京版作业”和“沪版作业”均对这一“经典条例”进行了深入贯彻。“京版作业”在第二章、第十一条做了这样的表述:本市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

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沪版作业”在第二章、第十条做了这样的表述: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09经典条例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出自“国版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一条

“京版条例”引用于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两个“带头大哥”有哪些“英雄所见略同”?

近年来,除了“竞争”之外,北京和上海两座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直在互相学习和合作,被认为是投资风向标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也将上海和北京都选做了样本城市。其中,上海权重为55%,北京为45%。

这一次,在“京版条例”中,北京这位“带头大哥”对周边的兄弟们表示: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资质互认、区域通办。

在“沪版条例”中,“上海大哥”也对身边的弟兄们有所表示:本市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相关省、市的交流合作,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着力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提升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营商环境水平。

显而易见,两个“带头大哥”的气质、风格都渗透出了不同的文化差异。北京显得公事公办,拍拍津、冀两兄弟的肩膀说:“这事咱们一起来吧。”一句废话都没有。上海作为长三角的龙头,实际上是市场一体化的主角,这个老大比较斯文,跟兄弟们强调的是“交流合作”——“来吧,市场准入、市场开放正当时,一起来玩,一起提高。”

当然,两个“带头大哥”还有诸多“英雄所见略同”之处,比如都强调“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并且不约而同地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其范围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写进了条例之中。

从架构上来看,“京版条例”和“沪版条例”都有“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这六章内容。“沪版条例”比“京版条例”多了“公共服务”和“法律责任”两章。

“京版条例”和“沪版条例”中的高频词都有:“市场主体”“服务”“企业”。可见,两个“带头大哥”都认识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而北京、上海的营商环境如何,其实也决定了中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中的位置。因此,“北京能超过上海吗?”“北京VS上海,今年这两座城市谁会拿下第一?”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两个“带头大哥”齐头并进,才应是国人的期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