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遇上了心儀的男人,該怎樣傳遞愛慕之情才算恰到好處?

一般來說,女人想傳遞愛慕之情,還是以含蓄矜持的態度為好:就像古代的女人遇上心儀的男子,欲吐露芳心,便衣著靚麗,精心妝扮,暗送秋波,眉目傳情。語言曖昧,適度調情。雖吸引誘惑,但含蓄朦朧。就像《西廂記》裡的崔鶯鶯,憑藉迷人的眼神,甜蜜的微笑,就把張生搞得神魂顛倒,欲罷不能。古代女人的主動,含而不露,美侖美奐,其主動的宗旨,在於一個吸引和暗示,如果男人動心,那正合吾意。如果男人不解風情,那就是根本沒有姻緣。其實,古代女子所表現出來的這種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式的“主動”,受文化薰陶只是一個方面,重要的是由女性心理決定的。實際上,即便現在,大多數女人在遇到心儀的男人時,基本也是這種恰到好處的暗示手段。

女人動心而不表白,等著男人追求的心態,對於有些自信率性,特立獨行的女人來說,並不認同。她們覺得既然男女平等,就不能只是男人主動,女人也應該主動。於是,見了喜歡的男人,讚美、取悅、討好,又加請客吃飯,送禮物,積極買單,全身心地投入,而不管男人冷熱,上杆子往前衝。有的女人則更上一層樓,不但在言行上示好,還會進一步在肌膚之親方面表達自己的“誠意”,主動牽手、擁抱、接吻,甚至以身相許。還有些女人遇上可意的男人,產生了一種焦慮感:生怕不及早表白,將會擦肩而過,誤了一段好姻緣。於是直截了當地“逼婚”:“我看好你了,娶我吧。”

其實,女人在戀愛中表現得太主動,不符合女性心理,違反了自然規律。電影《劉三姐》裡唱道,“從來都是藤盤樹,哪裡見過樹盤藤。”張愛玲說過,“愛是指男人,女人的愛就是被愛。”弗洛伊德說的就更過分了,他說,在性愛問題上,男人是進攻的,女人是期待的。

男人追求女人,女人被追求是天經地義的,是建立在生物學基礎上的。絕大多數男人遇上動心的女人都會主動追求;絕大多數女人遇上喜歡的男人時,大都夢想著被追求。處在青春期的正常男人,不用學不用教,見了喜歡的女人就會動心,天生就知道去追求女人。你想想看,連半半吊吊的阿Q也知道去找吳媽,說“我想和你睏覺”呢。愛情就是相互吸引,兩情相悅,心有靈犀一點通。男女相處已久,女人動心了,但男人不主動,這種情況十有八九是男人沒看上女人。因此,不存在女人不主動,就會失去這個本該屬於自己的好男人的情況。你想想看,如果他深愛你,他能忍住不說?他能對你的心思渾然不知?他能心情平靜,不起微瀾?他會耐心地等著你主動?那也太深沉,太冷靜,太理性了。戀愛中正常的男人,有這種“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嗎?

為什麼說女人在戀愛時不可以太主動?你想想看:即便當初男人激情似火,瘋狂追到手的女人,等到新鮮勁過了後,曾經的女神還會受到冷落呢。這種女人主動追來的男人,戀愛時他都沒動心,結婚後他會拿你當寶貝?苦日子在後頭呢。

巴特爾說過:“愛,千萬不要去索取,否則,就可能終身負債。”那些經歷了感情波折的女人才會懂得僅僅愛上一個人是不夠的。如果他心中沒有你,那麼,無論他是英俊瀟灑,還是才華橫溢,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假如你自作多情,主動出擊,那將如同飛蛾撲火,付出的是真情,收穫的是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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