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問題政策解答

2020年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問題政策解答

1.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能不能報考?

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正式在編的工作人員能否報考省直事業單位?

答:凡符合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報考資格條件的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可以報考省直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在資格複審時,上述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3.考生、招聘單位對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如何把握?

答:考生須如實填報自己所學專業,專業名稱應與本人相應學歷畢業證書所載專業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查實後,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如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佈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XX類”或“一級學科”及其他情形的,可由培養單位提供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並證明其相關性。


4.考生所學專業如何對應考試類別?

答:以《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標註的為準。


5.省直事業單位各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如何界定?

答:“專科及以上”包括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科(學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須同時具有相應層次的學位)。

其他依次類推。

上述學歷均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

凡在中央黨校、省委黨校兩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內班和函授班)畢業的學員,依據有關規定承認其等同於國民教育體系相當的學歷。

如要求提供學歷學位的招聘崗位,學歷與學位的專業須一致。


6.技工院校畢業生學歷如何認定?

答:我省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的學歷與大學專科畢業生學歷同等對待;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的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學歷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學歷同等對待。

上述人員須同時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具有香港、澳門或國外學歷的人員能否報考?

答:具有香港、澳門大學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但學歷必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具有經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


8.畢業證書上專業後面帶括號,能否以括號裡的信息作為專業報考?

答:括號裡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佈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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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可以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

答:不能報考。


10.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要求“具有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時間應如何計算?

答:是指報考者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具有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凡工作時間達到24個月,即視為具有兩年工作經歷,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11.取得雙專科學歷、雙本科學歷、雙學士學位的人員能否分別按本科學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人員報考?

答:不能報考。


12.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

答:下述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以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簡稱“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原件和複印件;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製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鑑定表原件和複印件;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原件和複印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滿、表現良好並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人員(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員);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後於今年及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

安徽籍的認定: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聘公告發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

今年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由其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13.取得了相關中級職業資格證書,能否直接聘用在中級崗位上?

答:崗位表中的“崗位名稱”標註“專業技術(中級)”則可以直接聘用在中級崗位,未標註“(中級)”的,一律默認為初級崗位。


14.省直事業單位部分崗位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哪些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答:(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5)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15.退役士兵,尚未辦理戶口入戶手續,無身份證,如何報考?

答:退役士兵可以身份證號報名,在考前如仍未取得有效身份證件的,可持臨時身份證或個人有效社保卡參加考試。


16.報考人員身份證遺失,新證尚未辦理,應如何報名?

答:上述人員可先以本人原有的身份證號報名,於考前及時辦理有效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或憑派出所出具的標準格式並貼有本人照片、蓋有戶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個人有效社保卡參加考試。對其他類似無身份證情形,可照此辦理。


17.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發佈後,報考人員如何諮詢?

答:涉及報考政策問題的請諮詢0551-62663172、62663783(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51-62606471(省委組織部幹部綜合處);

涉及網上報名和考試考務方面的問題請諮詢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試院);

涉及諮詢具體報考資格條件方面問題的,向擬報考的省直招聘單位或其主管廳局諮詢(諮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涉及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的,可向省紀委駐有關廳局紀檢組(電話號碼已在省人社廳網站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內公佈)反映,或撥打0551-62608161(省紀委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組)。

上述諮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於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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