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之前 石家莊市這些企業一律關停取締!

長城網石家莊訊(記者康義涵)近日,石家莊市安委會印發《全市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危險化學品企業關停取締工作實施方案》,從即日起至6月30日,將對未按時搬遷入園、未按時完成改造提升等七種危化企業,一律提請政府關停取締,從生產安全倒逼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化企業退出。

6月底之前 石家莊市這些企業一律關停取締!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方案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和全市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攻堅行動“四個一批”要求,進一步完善“一園一檔”“一企一檔”,對列入“關停取締”一批的企業,按時完成許可證註銷,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對存在以下情形的危化企業一律提請政府關停取締,從生產安全倒逼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化企業退出。

(1)未按時搬遷入園,未按時完成改造提升的;

(2)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自動化控制系統(DCS)、安全儀表系統(SIS)等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裝備和使用率未達到100%,逾期未整改完成的;

(3)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

(4)2020年年底前,危險化學品三、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視頻和預警數據未接入省級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的;

(5)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金屬有機物合成反應(包括格氏反應)、間歇和半間歇反應的精細化工企業進行摸底排查,按照《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導則(試行)》開展評估,12月底前落實風險管控措施,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對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且12月底前未完成整改的;

(7)對存在實際經營場所、經營方式、經營範圍與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所載內容不一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不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實;未建立危險化學品購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有效執行;存在私自租賃庫房、異地存儲等非法儲存經營行為;以及其他不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無庫存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逾期未整改完成的。

根據方案,從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和總結驗收三個階段開展工作。其中,在集中整治階段,要求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不符合規定製度要求、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安全保障低而整治提升無望的危化企業,堅決關閉取締,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方案要求,各地要對轄區內所有危化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再次逐一排查,進一步完善“一園一檔”和“一企一檔”,加大關停取締力度。

同時,市委、市政府將對各縣(市、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納入年度考核目標。對關停取締工作開展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要全市通報,必要時約談主要領導。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因推進不力、採取措施不果斷不堅決導致發生事故的,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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