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繳前如何自查扣除憑證

企業所得稅匯繳前如何自查扣除憑證

企業所得稅匯繳前如何自查扣除憑證

年底關賬,財務人員正忙著對賬結賬,其中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自查稅前扣除憑證,為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做好準備。那麼稅前扣除憑證要注意些啥?

一、核實稅前扣除憑證是否取得

(一)企業已發生的支出,核實稅前扣除憑證是否取得。

(二)暫未取得稅前扣除憑證的,企業應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彙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證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實際發生,並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

企業所得稅匯繳前如何自查扣除憑證

稅前扣除憑證來源

二、核實稅前扣除憑證是否完整、齊全

(一)根據不同支出項目,核實對應憑證是否完整、齊全

企業所得稅匯繳前如何自查扣除憑證

企業支出情況分類

※注意: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二)核對與稅前扣除憑證相關的資料,包括合同協議、支出依據、付款憑證等是否齊備。整理相關資料留存備查,以證實稅前扣除憑證的真實性。三、核實稅前扣除憑證填寫是否規範、完整

(一)核實發票開具是否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相關章戳加蓋是否齊全、正確。

(二)核實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是否符合以下規定: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三)核實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是否準確填列企業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四)重點關注以下票面要素:

1.“稅率/徵收率””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是否選擇正確;

2.“銷貨清單”“差額開票”“紅字開具”是否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正確開具;

3.“備註欄”是否填列完整,比如提供建築服務,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銷售不動產,發票的備註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發票的備註欄註明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備註欄註明增值稅納稅人的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等等。

四、發現稅前扣除憑證不合規的,及時要求對方補開、換開

情形一:交易不真實的,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已扣除的需要對成本費用進行轉出。

情形二: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彙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後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對方企業因註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匯繳前如何自查扣除憑證

特殊原因無法補開的情況處理

※注意: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溫馨提示:彙算清繳期結束後的稅務處理

情形一:由於一些原因(如購銷合同、工程項目糾紛等),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企業主動沒有進行稅前扣除的,待以後年度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後,相應支出可以追補至該支出發生年度扣除,追補釦除年限不得超過5年。

情形二:彙算清繳期結束後,稅務機關發現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並且告知企業的,企業應當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內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其中,因對方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企業應當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內提供可以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關資料。企業在規定的期限未能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並且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原文出自:廈門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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