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鎖令下,英國零售業備受打擊。商店關門、業務停頓、員工放假,與此同時,租金又像一座大山壓得零售商喘不過氣來。零售商若扛不住,隨之而來的必然是一波接一波的失業潮。
英國政府有鑑於此頒佈了《新冠病毒法(2000)》,並於今年3月25日開始實施。該法第82條規定保護商業承租人,禁止在6月30日前——如有必要,政府還可延長此期限——以未付租金為由解除租賃合約。
然而該法尚有模糊地帶或漏洞,並不能徹底貫徹政府關於非常時期保護承租人的立法宗旨。例如,該法並不禁止房東採取其他措施,諸如運用法定要求和追討欠租條例,以及發起清盤程序,來追討租金。
事實上,法律剛實施不久,問題就暴露出來。4月14日,英國健身和休閒業的老闆就向政府呼籲:由於大量房東要採取這些“其他措施”,他們面臨著被趕出租賃場所的風險。
為此,英國政府進一步明確規定,禁止房東運用上述手段(法定要求和清盤命令等)來追討因本次疫情危機而拖欠的租金。商業租戶可以遲延支付租金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除非他們已經欠付了三個月以上的租金。
人們寄望於這些新規定能夠挽救英國的零售業和數百萬的工作崗位。
商務大臣Alok Sharma表示,在這樣一個特殊時刻,英國必須保證企業能夠生存下來,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在疫情結束之後繼續為英國經濟提供所需的工作崗位。
Sharma承認房東也面臨著一定的壓力,但他還是要求房東對租客表現出剋制,“我將採取措施確保那些過於積極收取租金的少數房東在疫情持續期間不再能夠這麼做。”
其實,房東也確實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他們中的很多人也揹負著銀行借款,有自己的還款壓力。投資者對自己所投資金也有回報的要求。因此,來自銀行和投資者的雙重壓力,同樣使得不少房東也焦頭爛額。
現代經濟就是這麼一個由無數參與者交織在一起的大網。一場危機下來,就有如推倒了多米諾骨牌,誰都難以獨善其身。
不管怎樣,英國零售業對政府新規普遍表示歡迎。零售商協會負責人Helen Dickinson對政府的快速行動表示了感謝,並認為此舉給了零售商以喘息之機,從而有助於保護數百萬的崗位不會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