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暨廉政谈话会议在昆明举行。会上,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传达了教育部文件要求,解读了云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人对昆明市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切实做到以下10个严禁: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主编:赵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