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發現前方有交警以為偷偷換個位置就不會發現?
4月22日,安仁縣交警大隊南湖執法服務站
在開展頑瘴痼疾集中整治時
發現一輛湘L5F**6牌照的銀色轎車在服務站不遠處停車片刻隨即該車駕駛人與副駕駛座位上男子互換位置
但不急,這一切交警蜀黍都看在眼裡
待車輛駛入檢查站時,
立即上前詢問二人為何中途換座
並讓已坐在副駕駛的男子出示相關證件
此時,該男子矢口否認換座之事,
堅持稱車輛一直是同車侄子駕駛
當民警再次讓他出示駕駛證時,
該男子說才自己還未取得駕駛證
經調查,駕駛人代某對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代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
小編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必須經過培訓,達到規定的學時和里程,掌握了熟練駕駛技能,考試合格並取得了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而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嚴重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萬萬不可以身試法,不然後悔莫及!
內容來源:安仁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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