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蹭熱度”不如務實創新

在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有關商標註冊申請問題再次引發公眾熱議。疫情暴發以來,頻頻出現蹭疫情熱度的商標註冊申請,與疫情有關的關鍵詞幾乎均被利用。業內人士分析稱,商標註冊火爆背後,既有千元註冊轉手賣百萬元、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暴富神話”,也不乏操控商標搶注囤積而最後淪為笑談的“投機取巧”(據《法制日報》)。

商標是商品的靈魂,光靠“蹭熱度”甚至投機取巧,不是長久之計。首先,法律不會容忍那些投機取巧的商業行為,《商標法》明確: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並將侵犯在先權利作為宣告商標無效或撤銷商標註冊的理由。

無疑,靠投機取巧獲得吸引眼球的商標,確實“又快又省”。但此舉不僅傷害了消費者,也降低了商家自身的聲譽,弄不好就得不償失,還不如自我創新。事實上,只要開動腦筋,集思廣益,並不難設計出有個性、有特色的商標或品牌。只要與眾不同,公眾一定會認可。以《讀者》為例,雖然少了“文摘”兩個字,在一定時期內受了點影響,但幾年之後,尤其是在今天,很有名氣、很受歡迎,可謂是名利雙收。這非常值得有關商家及設計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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