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賭博欠高利貸 詐騙家長錢款被判刑

人民網-海南頻道

近日,三亞中院二審宣判了一起詐騙案件,三亞某中學教師姚某霖賭博欠高利貸,走投無路之下,遇到周某詢問其是否有能力辦理入學、轉學事宜,姚某霖心生邪念,謊稱自己可以拿到三亞市各中小學入學指標,能夠為學生辦理入學、轉學,並先後夥同周某詐騙60餘名學生家長指標費,涉案金額達159.5萬元,最終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經審理查明,2017年11月,上訴人周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上訴人姚某霖。2018年5月,周某問姚某霖是否有能力辦理入學、轉學事宜,姚某霖在沒有能力辦理入學、轉學事宜的情況下,謊稱其在教育局工作,認識教育局的領導,有能力可以辦理三亞市各中小學的入學、轉學指標,並將三亞市各小學入學轉學指標費用情況發給周某(含底價、建議價),要求周某收取建議價,將底價給姚某霖,周某從中賺取差價,並承諾所有指標在8月底前完成入學事宜。

周某為從中賺取差價,在未核實姚某霖身份及是否有能力辦理入學的情況下,開始在親朋好友中大肆宣傳自己認識人能辦理中小學入學、轉學指標,甚至對部分家長直接謊稱自己是教育局工作人員能辦理小學入學指標,大量收取指標費並從中獲利。從2018年5月至9月1日期間,周某共收取陳某鋒等49名被害人人民幣共計141.3萬元。周某通過微信轉賬、銀行轉賬、現金支付將101.1萬元給姚某霖,剩餘錢款歸個人所有。

此外,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初,上訴人姚某霖用同樣的理由,通過朋友介紹單獨詐騙黎某苗等12名被害人共計24萬元,所得款項被姚某霖用於償還高利貸和個人消費。

直到2018年9月1日,學校開始陸續報名入學,而姚某霖未兌現承諾,一個指標都未完成,並開始不主動聯繫周某且有意推拖,此時已有多名家長要求退錢,周某仍然收取他人的指標費。姚某霖將所得款項用於償還高利貸和個人消費,周某將所得款項用於個人消費。

被多名被害人報警舉報後,2018年9月5日,姚某霖、周某二人在三亞市金雞嶺路被公安幹警,帶回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案發後,姚某霖、周某共同詐騙尚有135.5萬元未退還被害人,姚某霖單獨詐騙24萬元未退還被害人。

法院認為被告人姚某霖、周某無視國家法律,結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共同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處罰。

三亞中院二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姚某霖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二人退賠全部詐騙所得159.5萬元給被害人。(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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