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不是犯罪的理由 和同事一起出庭遇到一起案件,令人久久不能平静,一方面很同情被告人的家属,另一方面对被告人很生气。被告人92年出生,妻子不知下落,孩子7岁,父母均是残疾人,姐姐嫁人后家境也不是很好。被告人用化名应聘到某个餐饮企业,干了不到一个月,工作不如意,偷了三个同事的手机后离开。开庭时,被告人的父亲拄着拐杖旁听,法官问被告人是否有能力退赔,被告人的父亲急忙表示自己可以去借钱退赔,只求法官可以轻判。被告人的姐姐也同样表示可以帮助被告人退赔。 被告人的涉案金额不过三千余元,相同的情况放在一般家庭根本不是个事情,可是对于被告人的父亲和姐姐来说,需要去凑钱来退赔帮助被告人减轻刑罚,其家中经济情况可想而知。 庭审现场,法官、书记员、辩护人包括我们都很同情被告人的家属,确实太可怜了。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场面一度不忍直视。 被告人称自己之所以会盗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想挣点快钱,自己也很后悔。 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不是犯罪的理由。身为儿子,本应肩负起赡养年迈残疾父母的责任,而不是再让自己的父母为自己操心,不仅要帮忙照看孙子,还要为着儿子的犯罪行为去借钱赎罪。面对七岁孩子的询问爸爸去哪了,大人们该如何回答才不会伤害到这个孩子幼小的心灵。 想赚钱没有错,想快速赚钱也没有错,可有些钱不应该赚,哪怕看起来只是举手之劳。被告人不是找不到工作,不是做不好工作,只是心中缺乏责任感。就算不为自己年迈残疾的父母考虑,难道不为自己年幼的孩子考虑吗,伸手的那一刻就没想到今天的局面吗? 被告人一直在强调自己家庭不好,盗窃是事出有因。家庭状况不好的人多了,是不是都要去犯罪,为什么不能通过自己的奋斗去改变自己的家庭状况呢,给自己的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呢。 干得好的外卖员一个月六千元没问题,一般的快递员月薪五千员很平常,甚至给我们办公室送水的师傅一个月都将近四千元。这些工作一般人都能做,不需要学历不需要技能。所以被告人称找不到赚钱的工作是个伪命题,区别在于赚钱的工作都是需要付出辛苦的,能不能吃苦才是最重要的。 贫穷是苦难,没有人喜欢贫穷,要么努力跳出贫穷,要么习以为常,但努力跳出贫穷不是以犯罪作为代价的。当我成为父亲之后,我觉得没有什么能比我的孩子更加重要。我不理解很多嫌疑人明明有聪明漂亮的孩子却还要去犯罪,最终落得身陷囹圄骨肉分离的场面。 不知道这个被告人今晚能否睡得着,看到自己的年迈的父亲在法庭上的背影能否痛改前非,毕竟他只有27岁,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改变家庭命运的只能是他自己。 分享到: 關鍵字: 贫穷 被告人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