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單管理
縣級建立“抓促保”工作臺賬,明確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各職能部門工作責任。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任務實化細化工作舉措,建立推進清單,明確工作專班、推進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人,實行掛圖作戰。
2、排查評估
按照全縣“抓促保”活動實施方案部署要求,4月中旬前,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對脫貧人口較多的62個重點村、“消薄”任務比較重的21個村和矛盾問題突出的3個村,進行重點排查,建立排查臺賬。通過排查分析,從班子內部和外部困擾因素兩個方面解決問題。4月底前,對所有農村班子進行屆中評估,對照需要完成的全面小康任務目標,看哪些班子需要調整、哪些需要培訓提升、哪些需要規範管理,一一列出清單,制定整改措施,報縣委組織部備案。由縣級黨員領導幹部帶隊,深入鄉村排查,嚴格“三級過堂”,確保排查到位、評估準確。
3、每月通報
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和縣直有關部門定期梳理活動進展和存在問題,每月22日前上報工作進展情況。縣委組織部牽頭,會同縣發改委、縣扶貧辦定期進行總結分析,形成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呈報縣委主要和主管領導,下發鄉(鎮)黨委、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和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4、明查暗訪
縣委組織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活動開展不定期進行明查和暗訪,並納入全縣重點工作大督查重要內容,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推動工作落實。
5、每季調度
縣委、縣委組織部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調度會,聽取各鄉(鎮)、經濟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情況彙報,研究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
6、觀摩交流
縣委、縣委組織部根據工作推進情況,適時組織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和縣直相關單位到工作落實快、效果好、亮點突出的鄉(鎮)、經濟開發區觀摩,交流經驗,共同提高。
7、定點解剖
對工作進展慢、扶持政策落實慢的鄉(鎮)、經濟開發區,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帶隊進駐,解剖重點村,深入瞭解情況,強化對策、督辦落實。
8、專項考察
縣委組織部牽頭,每半年對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和縣直相關單位“抓促保”活動進行專項考察,在活動主戰場考察識別幹部。6月份和12月份分別組織開展一次專項考察,提出幹部使用建議。對主動擔當作為、推進效果好的,優先提拔重用、晉升職級,優先列為各類表彰獎勵對象;對工作不勝任的幹部及時調整。
9、考核驗收
把活動開展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2020年度綜合考核和鄉(鎮)黨委、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重要內容。年底,由縣委組織部牽頭開展專項評估驗收,對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和縣直有關部門活動開展情況、扶持政策落實情況評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專項考評達不到“較好”及以上等次的,單位年度綜合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專項考評結果為“好”等次的,單位黨建工作直接確定為先進單位;專項考評結果為“一般”等次的,黨建工作不得評為先進。
10、約談問責
對工作推動緩慢、一些政策落實不及時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委組織部進行約談,及時提醒、適時預警、限期整改。對工作差距較大、群眾滿意度不高的,由縣委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專項考評結果為“差”等次的,根據問責條例追責問責。
11、典型宣傳
在縣新聞媒體、“成安組工”公眾號開闢專欄,在《基層組織建設情況通報》開設專刊,及時刊播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先進典型,營造濃厚氛圍。
12、專班推進
縣委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和縣直有關單位也要明確專門負責此項工作的專班,4月20日前報縣委組織部。日常工作聯繫鄉(鎮)、經濟開發區的縣領導負責分包聯繫鄉(鎮)、經濟開發區“抓促保”活動的具體指導;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每人聯繫1-2個鄉(鎮)、經濟開發區,指導活動開展。
◕編輯:王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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