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崇拜的人后来认为他/她并不值得崇拜是怎样的体验?


美好的文学固然是美好的,然文学的创作对文学创作者来说未见得就是美好的,甚至对于文学创作者来说,其本人未必如她所创造的文学那般美好。

读者分不清这点,往往会盲目崇拜亦或是盲目鄙视,例如人们总觉得鲁迅是伟大的,而认为他的弟弟周作人是耻辱的。这是由于我们没有将一个人所创造的公共利益和他谋求的个人利益学会区分,或者说没有将私德从公德中剥离出来,这样我们就会犯“爱屋及乌”又或者“讨厌和尚亦讨厌袈裟”的错误,钱钟书先生的“鸡蛋母鸡论”阐述的就是这个道理。如若哪位作家给他写作的初衷罗列了一大推高大上的理由,这个人往往只适合写作。如韩寒说的,写作其实很简单,会“撒谎”就行。

如果路遥先生仕途得意,或许就不会走上写作之路。莫言告诉大伙,他最初的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每天能都吃顿饺子,这是句实话。所以伟大作品往往是平凡成就的,平凡和伟大之间只相差几个偶然,伟大到平凡皆是必然。《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有为如船,是虚无的实体;无为似岸,是实体的虚无。之前说过:生活只有眼前的苟且,所以她需要诗和远方。

对于读者来说,诗和远方是作家创立的信仰,我们需要这些虚无的存在来使我们获得实体的存在,但是我们不需要去迷信她。罗素说过:我绝不会为我的信仰而献身,因为我可能是错的。罗素其实想说:万一信仰是错的呢!


诗的第九行


你有一点点喜欢的男孩或者女孩,但是当你突然发现他有了女朋友或者男朋友。和这种体验其实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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