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很多人住過,規範化還有很多路要走

關於福州群租房,一刀切事件的各種反應。可以看出來很多深層次的問題。

現在全國各地特別是一二三線城市,群租房已經是普遍現象。首先,我們說說它存在的問題。

第一,安全隱患,越是老小區,越是嚴重。引起安全隱患的主要有兩種因素:用電,用火。建議,房間配備滅火器,公共區域安裝攝像頭或智能煙霧報警器。

第二,擾民,建議制定噪音標準。提高租客素質,晚上十點以後減少活動。

第三,房租結構安全。嚴禁破壞改造承重牆。對於隔斷牆,由於重量普遍較輕選擇防火材料即可,監管責任可以落實到房東。

第四,關於資質和稅收,群租市場應該接受行政監管,合理納稅,同時,做好登記工作,嚴禁從事非法及日租活動。

誠然,群租房,給行政管理帶來很大的影響。但是,同樣屬於自然形成的新興市場,且需求龐大。符合中國當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背景,同時符合總理提出的,行政管理對新興市場最大包容態度的要求。

然後,深層次的挖掘一下,形成的矛盾點

大部分群租房,由房主自己管理。二房東的存在,也必須經過房東同意。當然,更不存在強迫租客租賃的行為。

所以,矛盾點就在“擾民”。即居民與租客形成的矛盾。

其實,不管你有沒有買到房子,大家也都應該租過房子。租客,主要由外地求學的學子和務工人員組成。大家都應該體會過背井離鄉的感覺,都是謹小慎微的。

“擾民”這個詞,沒有法律標準,所以,很難界定。但是,法律卻早已規定“租購同權”。大家要以包容的心態對待他人。

同時,群租房這種新興市場,提供的不少工作崗位,一定程度上解決就業問題。

退一萬步說,即便如你所願,把這個市場弄掉。房東的房子還是要租的,所謂的擾民依然存在。而且,跟家裡有小孩的比起來,租客真的沒那麼吵。

二房東的存在,很可悲,充當了打氣筒的角色。但是,並非一無是處。

首先,房屋出租與否並非二房東決定的。其次,能租下整套房子的租客太少了,誰願意承擔某一間斷租的損失?很多房東遠在他處,誰來解決租客遇到的各種問題?然後,二房東的存在更方便行政管理。至少不會難為物業,不會拖欠水電物業費。而且,對鄰居也更友好。如果,房東自家住過來,哪怕帶著一群孩子,你說擾民,他會理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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