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夫妻反目致離婚 人民調解化矛盾

“結婚這才幾年,店子裡面的事情不問事,孩子你也不管,這日子我是沒法和你過了”,“我告訴你別想能離成婚,別想把我兒子帶走”。4月24日上午,一對吵吵嚷嚷的男女走進了澧縣復興司法所,女的一臉怒氣說男的家庭暴力,是派出所讓我們來的,調解離婚的事情。

復興司法所所長黃晶晶聽完忙把兩人帶到了調解室,給每人倒了一杯茶先穩定好情緒,再讓他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清楚。經瞭解,男方覃某和女方劉某在2014年6月經人介紹相識,認識後不久劉某便懷有身孕,兩人於2015年1月3日登記結婚,婚後有了一個兒子。有了孩子後,為改善家裡的經濟條件,雙方共同出資開了一家水果超市,沒想到因為經營不善生意不理想,各方面的壓力讓兩人關係變得緊張,在家裡時不時發生爭吵。劉某為了孩子只能選擇忍讓,沒想到覃某非但不理解她,反而變本加厲,每次吵架後不僅亂摔東西甚至還動手打劉某。覃某的父母聽說後對他進行了多次勸說和批評,可覃某依舊沒有悔改的意思,二人之間的矛盾也越積越深。4月18日晚兩人又因瑣事爭吵,覃某隨手拿起一個玻璃杯扔向劉某,飛濺的玻璃碎片扎傷了劉某,嚇得孩子躲在屋裡大哭不止。無奈之下,劉某隻好抱著孩子到派出所報警。說到這,劉某不禁哭了起來,覃某不但不安慰她反而一副不耐煩的口吻讓劉某不要哭了,這句話再次激化了雙方的情緒,在調解室內吵鬧不休,甚至要大打出手。黃晶晶見狀趕忙將二人分開,同時講明瞭調解的紀律,希望雙方能夠冷靜下來協商解決問題。為穩定雙方情緒確保調解工作順利進行,黃晶晶採用單獨方式進行勸解疏導,遺憾的是兩人感情基礎薄弱,又是奉子成婚,遭受覃某家庭暴力的劉某早已心灰意冷,覃某也沒有想要挽留的打算,雙方已無和好的可能。

黃晶晶本著“結也和睦溫馨,離也心平氣和”的心態,以化解家庭矛盾、解決子女和財產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積極採用法理與情理相結合的方法,建議雙方多為孩子和父母考慮,儘量協商解決不對簿公堂。通過黃晶晶的不懈努力,最終雙方達成如下調解協議。一是兩人的孩子交由女方撫養,男方每週可探望一次,並每月按時支付撫養費直至其成年;二是共同出資成立的水果店,全部交由男方經營,購買的車輛歸女方;三是離婚後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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