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夫妻反目致离婚 人民调解化矛盾

“结婚这才几年,店子里面的事情不问事,孩子你也不管,这日子我是没法和你过了”,“我告诉你别想能离成婚,别想把我儿子带走”。4月24日上午,一对吵吵嚷嚷的男女走进了澧县复兴司法所,女的一脸怒气说男的家庭暴力,是派出所让我们来的,调解离婚的事情。

复兴司法所所长黄晶晶听完忙把两人带到了调解室,给每人倒了一杯茶先稳定好情绪,再让他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经了解,男方覃某和女方刘某在2014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认识后不久刘某便怀有身孕,两人于2015年1月3日登记结婚,婚后有了一个儿子。有了孩子后,为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双方共同出资开了一家水果超市,没想到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不理想,各方面的压力让两人关系变得紧张,在家里时不时发生争吵。刘某为了孩子只能选择忍让,没想到覃某非但不理解她,反而变本加厉,每次吵架后不仅乱摔东西甚至还动手打刘某。覃某的父母听说后对他进行了多次劝说和批评,可覃某依旧没有悔改的意思,二人之间的矛盾也越积越深。4月18日晚两人又因琐事争吵,覃某随手拿起一个玻璃杯扔向刘某,飞溅的玻璃碎片扎伤了刘某,吓得孩子躲在屋里大哭不止。无奈之下,刘某只好抱着孩子到派出所报警。说到这,刘某不禁哭了起来,覃某不但不安慰她反而一副不耐烦的口吻让刘某不要哭了,这句话再次激化了双方的情绪,在调解室内吵闹不休,甚至要大打出手。黄晶晶见状赶忙将二人分开,同时讲明了调解的纪律,希望双方能够冷静下来协商解决问题。为稳定双方情绪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黄晶晶采用单独方式进行劝解疏导,遗憾的是两人感情基础薄弱,又是奉子成婚,遭受覃某家庭暴力的刘某早已心灰意冷,覃某也没有想要挽留的打算,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

黄晶晶本着“结也和睦温馨,离也心平气和”的心态,以化解家庭矛盾、解决子女和财产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积极采用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法,建议双方多为孩子和父母考虑,尽量协商解决不对簿公堂。通过黄晶晶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是两人的孩子交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周可探望一次,并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直至其成年;二是共同出资成立的水果店,全部交由男方经营,购买的车辆归女方;三是离婚后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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