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老旧小区整体升级
改造违法建设拆除通知
为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人民的幸福指数。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相关工作要求,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龙沙区人民政府决定在辖区内依法拆除影响老旧小区改造的违法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拆除范围及内容
此次拆除范围是经区政府确定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的。
影响改造的违建门斗、
违建车库、自行车棚、仓房,
私自圈占、堆放
和未经审批搭建的建(构)筑物、
改扩建及其他影响规划
和市容的各类建设。
二、整改时限
2020年4月23日——5月6日。
三、陈述申辩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规定,
应在收到本通知后三天内向建筑物所在地的街道城管部门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23日
4月23日上午,记者从龙沙区住建局了解到:
2020年龙沙区涉及改造的老旧小区有8个
既改栋数137栋
既改户数10570户
既改面积717832.08平方
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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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百姓想了解老旧小区改造详细规划内容,可咨询所在辖区的街道、社区以及所在区的住建局。
看齐记者:李尔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