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立即過戶,怎樣降低風險

買房不立即過戶,怎樣降低風險


1、在取得產權證前,最好不要交全款,款項交的越少,風險越小;

2、要求賣方把房產證等交由買方或中介持有,未取得房產證的,可要求將原購房合同及稅費票據交出。

3、在不能儘快過戶的情況下,應儘早要求賣方交房,沒有所有權,也要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控制權。

4、對過戶時間要有非常明確的時間或條件約定,並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準。

5、考慮到房價經過一段時間會有波動,雙方在合同中應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準,對房價大幅波動時,對方是否決定違約,會有一定製約作用。

6、要考慮到將來因政策波動造成貸款政策變化、稅費標準變化、甚至一方或雙方交易資格發生變化後如何處理的問題,對相關問題最好事先約定解決方案。

7、如果賣方的該套房產有貸款,應約定適當的交易方案,確保買方支付的相應款項用於還貸。

8、如果可能的話,對交易的房產先以購買人為權利人,設定抵押登記,確保未過戶前賣方無法擅自處置房產。

買房不立即過戶,怎樣降低風險


買房不立即過戶,怎樣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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