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雜談(四)

三、財


《水滸》雜談(四)


《水滸傳》故事,是作者描繪的北宋徽宗期間,由於皇帝昏庸,朝廷大權完全落到一班奸臣宦官的手裡。國家的財富,大部分被各地的貪官汙吏鯨吞在嘴裡,老百姓要吃口飽飯都難。

老百姓為了活下去,不得不去爭奪有限的社會財源。

於是,一場財富爭奪戰,拉開了水滸的序幕。

在寫這下面一段之前,本人先在百度上查了一下,北宋時期的貨幣制度。一貫銅錢,相當於今天的三百人民幣。

在書中第十六回,大名府梁中書收購了價值十萬貫的珍寶,準備送給他的老丈人蔡京的生日禮物。

一個地方官吏,一年送給老丈人一次小小的生日禮物,合到現在是三千萬人民幣。

嚇人啊!送一次小禮,出手就是三千萬,那梁中書的身價,不要達到幾十個億?換在當下,這個官員絕對是中央巡視組重點排查對象了。

《水滸》雜談(四)


為了能夠得到這三千貫不義之財,幾個社會遊民、農民、書生、漁民、道士,聚集到地方富戶晁保正身邊。

一場財富爭奪戰,終於在老百姓與官吏之間打響。

最終,三千貫錢雖然從貪官手裡搶了下來,但一眾好漢也失去了社會容身之地。不得不借梁山這塊地方,與官府進行了持久戰。

奪取生辰綱,只是當時社會發生的個案。其他各地,在水火中求生存的平民百姓,為了要去爭奪被貪官汙吏掠奪後,剩下的一點點有限資源。一個個挺而走險。

有三五個會些拳腳棍棒的,便可以佔山為王,什麼兩龍山、桃花山、清風山、東山西山的,都成了強人聚集之地。掠奪過路客商財產。搶來的金銀可以大塊稱金、大塊吃肉。強似在家吃糠咽菜。還鬧出了假李逵剪徑真李逵的笑話。

當然,佔山為王的只是一部分,還有一些為了財富,幹出很多傷天害理的勾當來。請渡河的客人吃“餛飩”、“刀板面”;請進店喝酒的客人喝“藥酒”,搶了財富還不算,還要把人肉做饅頭餡心。人命在財富面前,簡直如同草芥。

《水滸》雜談(四)

蔣門神可以憑拳頭把施恩的生財之地搶下來,然後施恩再利用武松搶回來。

一些地方小吏,為了要得到犯人的一些小財,可以立下“殺威棒”。

甚至連閻婆惜一個女流,偷了情還要勒索宋江的金銀。賈氏和李固出了軌,還想霸佔盧進義的家產。

整個一部《水滸傳》,把北宋時期在黑暗王朝的統治下,“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社會現象,揭露得體無完膚。

從《水滸傳》作者施耐庵的筆下,我們可以看出,作者對貪官汙吏的惡劣行徑,對社會資源分配不公現象感到深惡痛絕。這也是造成《水滸傳》被列代帝皇作為禁書的原因之一。

從《水滸傳》來對作者的評價:

作者輕財重友,為人豪爽。是不肯為五斗米折腰的人物。

關於《水滸傳》“財”的雜談,到此結束。下一部分,將對《水滸傳》(

)進行研討。希望大家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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