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杂谈(四)

三、财


《水浒》杂谈(四)


《水浒传》故事,是作者描绘的北宋徽宗期间,由于皇帝昏庸,朝廷大权完全落到一班奸臣宦官的手里。国家的财富,大部分被各地的贪官污吏鲸吞在嘴里,老百姓要吃口饱饭都难。

老百姓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去争夺有限的社会财源。

于是,一场财富争夺战,拉开了水浒的序幕。

在写这下面一段之前,本人先在百度上查了一下,北宋时期的货币制度。一贯铜钱,相当于今天的三百人民币。

在书中第十六回,大名府梁中书收购了价值十万贯的珍宝,准备送给他的老丈人蔡京的生日礼物。

一个地方官吏,一年送给老丈人一次小小的生日礼物,合到现在是三千万人民币。

吓人啊!送一次小礼,出手就是三千万,那梁中书的身价,不要达到几十个亿?换在当下,这个官员绝对是中央巡视组重点排查对象了。

《水浒》杂谈(四)


为了能够得到这三千贯不义之财,几个社会游民、农民、书生、渔民、道士,聚集到地方富户晁保正身边。

一场财富争夺战,终于在老百姓与官吏之间打响。

最终,三千贯钱虽然从贪官手里抢了下来,但一众好汉也失去了社会容身之地。不得不借梁山这块地方,与官府进行了持久战。

夺取生辰纲,只是当时社会发生的个案。其他各地,在水火中求生存的平民百姓,为了要去争夺被贪官污吏掠夺后,剩下的一点点有限资源。一个个挺而走险。

有三五个会些拳脚棍棒的,便可以占山为王,什么两龙山、桃花山、清风山、东山西山的,都成了强人聚集之地。掠夺过路客商财产。抢来的金银可以大块称金、大块吃肉。强似在家吃糠咽菜。还闹出了假李逵剪径真李逵的笑话。

当然,占山为王的只是一部分,还有一些为了财富,干出很多伤天害理的勾当来。请渡河的客人吃“馄饨”、“刀板面”;请进店喝酒的客人喝“药酒”,抢了财富还不算,还要把人肉做馒头馅心。人命在财富面前,简直如同草芥。

《水浒》杂谈(四)

蒋门神可以凭拳头把施恩的生财之地抢下来,然后施恩再利用武松抢回来。

一些地方小吏,为了要得到犯人的一些小财,可以立下“杀威棒”。

甚至连阎婆惜一个女流,偷了情还要勒索宋江的金银。贾氏和李固出了轨,还想霸占卢进义的家产。

整个一部《水浒传》,把北宋时期在黑暗王朝的统治下,“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社会现象,揭露得体无完肤。

从《水浒传》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贪官污吏的恶劣行径,对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现象感到深恶痛绝。这也是造成《水浒传》被列代帝皇作为禁书的原因之一。

从《水浒传》来对作者的评价:

作者轻财重友,为人豪爽。是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人物。

关于《水浒传》“财”的杂谈,到此结束。下一部分,将对《水浒传》(

)进行研讨。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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