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新建醫院由項目所在地政府免費提供土地

4月17日,記者從財政部網站獲悉,為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鄭州市財政積極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要求,大力推進項目支出預算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預算支出定額標準,對鄭州市醫院、學校、文物保護和博物館、線性工程等項目建設財政投資進行了規範。

一是對於新建醫院明確土地由項目所在地政府免費提供,建設資金財政承擔85%,醫院自籌15%。

二是明確了財政對市區建設中小學、幼兒園按新建班額給予定額補助。新建每個班額幼兒園補助10萬元,小學補助50萬元,初中市內五區補助100萬元、四個開發區補助80萬元。

三是再次對鄭州市高職院校進行減負。對鄭州市市屬職業教育類院校、技工類院校、高等教育類院校建設學校出資比例由30%降低為15%。

四是明確了財政對遺址文物保護、博物館、線性工程等項目補助標準。各縣(市、區)管理的遺址文物保護、博物館項目,由所在地政府負責建設,投資超過5000萬元(不含土地)的新建項目,市財政給予投資概算40%的一次性補助。對於線性工程,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建設,市財政補助40%,有關縣(市、區)、管委會承擔60%。

責編: 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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