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法院再画知识点 ——互联网助力“云调解”

各位读者拿出小本本做笔记啦,互联网只能查询审执进度和云审判?不!今天的知识点是“云调解”!你记好了吗?


通化县人民法院再画知识点 ——互联网助力“云调解”


先分享一个刚刚调解完的案例!

2015年11月间,被告商某向原告王某先后两次借款共计15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并将自己居住的房屋作为抵押。截至2020年4月1日,商某仅在王某多次催要下归还3万5千元。由于家中有孩子需读书用钱,无奈之下一纸起诉书送到了法院。

按照常规的理解,该案件需经历繁杂的立案、调查、审理、执行,方可解决。但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接手此案后,认为此案属于普通的民事借贷纠纷案件,于是经过多方沟通后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诉前调解。由于疫情防控正值关键决胜期间,通化县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金珍玉当即决定,运用互联网“云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并成功的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此案件圆满结案。这起案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优势,受到双方当事人称赞。

近年来,通化县法院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为人民群众搭建畅通有效的诉讼调解平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二是由法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调解。无论哪种方法,都有利于促进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解决,实现审理案件减量。

此类快速解决纠纷的方式,不仅简化送达、审理、裁判程序,减少排期等待时间,还努力做到了简单案件来之即办、办之即结、结之即了,快速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调解不仅是民事案件的重要结案方式,更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今后通化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应用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减轻群众讼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就能办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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