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

宿迁网讯(记者 张立婷)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14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丽丽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据了解,该《条例》自2006年实施,是我省第一部气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于2017年进行修订。《条例》以灾害防御为立足点,对我省气象防灾减灾作出了具体规范,为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防止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依据。

执法检查组深入泗阳县气象局、宿迁气象科普馆,了解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气象灾害防御等情况,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以及在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和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赵丽丽指出,此次执法检查为全省上下联动开展,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突发灾害预警等综合能力,建立起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她建议,各相关部门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贯彻实施《条例》的主体责任,推动我市气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要夯实工作举措,切实把握着力点、关键点,加强部门协作,履行《条例》法定职责,推进我市气象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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