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鷹城城管開始依法查處違章停車行為

為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按照《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平頂山市城市綜合執法局部分行政執法職權的通告》(平政法辦2019〔1〕號)文件要求,自5月1日起,平頂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對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月1日上午8點,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婁文奇參加新城區靜態交通執法啟動儀式,並對全市靜態交通執法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一是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執法理念,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認真貫徹住建部”721工作法”,堅持柔性執法和審慎包容監管,運用“情、理、法”相結合的方法,以說服、勸導和服務的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城市管理工作。二是疫情期間為保民生穩就業,培養市民有序停車意識,前期執法只糾章不罰款,罰款不是目的,希望讓市民遵守法規,吸取教訓,自覺糾正違法行為,如再次出現違法停車行為,將予以處罰。三是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必須著裝整齊,佩戴執法儀,對違規停放車輛進行拍照取證,並向當事人出示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嚴格落實文明執法,展現良好城管執法新形象。

當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婁文奇、局長彭濤帶領全體班子成員深入一線,指導靜態交通執法工作。市內五區共出動170餘名執法隊員、執法車輛22臺,開展常態化靜態交通執法工作,對224輛亂停亂放的機動車進行拍照並粘貼《違法停車告知書》,實現了全覆蓋、無縫隙執法,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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