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蒋首民等11人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宣判 首犯被判20年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萧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消息:4月28日上午,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蒋首民等11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一案在萧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宣判。

萧县蒋首民等11人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宣判 首犯被判20年

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蒋首民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十九年,并处财产刑。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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