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矛盾纠纷要有新“解法”

物业与业主矛盾纠纷要有新“解法”

市人大代表 杨芳萍

记者 王晓峰

鄞州区委报道组 徐庭娴

【关键词】物业纠纷

近年来,随着住房商品化和住房管理市场化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要求日益提高,对物业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小区情况各有不同,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服务收费和服务质量不匹配所引发的矛盾时常发生,尤其是老旧小区问题更明显。

有鉴于此,在今年的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杨芳萍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规范管理的建议》。

“根据调查,目前双方的矛盾通常出现在这几个方面:小区脏乱差无人管、公共设施维护工作不到位、小区费用支出项目凌乱、公共停车和收费存在问题……”杨芳萍说,这些问题的产生,物业与业主都有责任。

要改变这种“双输”的状况,她建议,首先政府要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物业的管理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其执行的管理行为是否规范,都需要有相关部门监督,监督是否具有实效性是关键。其次,要进一步培养“契约精神”,这不仅是对物业的要求,业主同样如此。还有,建议政府设立奖励基金,对年度综合评价前几名的物业公司经理人进行奖励,起到引导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