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人抱有執念,是你做過最不值得的事情

是誰給了飛蛾勇氣,讓它撲向熊熊火焰?也許是世代相傳的執念,對於光的熱切渴望。

人們一邊嘲笑飛蛾,一邊做著與飛蛾一樣的事情。人們的喜、怒、哀、樂、愛、惡、欲是揮之不去的本性,被它們控制著,人也會對某物某人抱有執念。

對一個人抱有執念,是你做過最不值得的事情

案例一

我們平時聽說過很多悽美的愛情故事,他們對愛情抱有執念,對愛人更是執著。

2014年,一位93歲的老人來臺北尋他的丈夫。闊別了77年,他們終於相聚了。

張淑英14歲嫁給鍾崇鑫,兩年後身為軍人的丈夫便奔赴戰場,不久便戰死沙場。

張淑英收到丈夫犧牲的消息,哭得死去活來。新中國成立後,張淑英再嫁,和第二任丈夫育有兩兒一女。

大兒子知道母親有這樣的一段姻緣,至今讓母親難以忘懷時,他幫助母親找到了鍾崇鑫的牌位。

張淑英不顧旅途勞頓,不顧自己已經93歲高齡,去往臺北看望鍾崇鑫。跨越77年的愛情,再見到他時,依然痛徹心扉。這就是張淑英對鍾崇鑫的執著,克服一切困難,嚐盡了人間一切喜女哀樂,依然不忘14歲時相濡以沫的丈夫。

臨別時,張淑英說:“我們永別了兩次,一次是77年前,一次是77年後,我已經93歲了,也沒有再見你的機會了。”

如果再有機會,張淑英還是義無反顧,撲到鍾崇鑫的身邊,這就是愛情的魔力,這就是人的執念。

對一個人的執念,是對愛情的忠貞,也是對自己的懲罰,它來自於內心的不甘,來自於遺憾,來自於對未來美好的想象。自己的心坎,是最難過的一個坎。

對一個人抱有執念,是你做過最不值得的事情

案例二

我覺得這個案例很有意思,所有的媳婦兒都有一個執念:婆婆必須照顧孫子。

最近看到《家有好大事》調解了一次婆媳矛盾。婆婆有兩個兒子,但是年輕的時候,她只管老大家的孩子,對老二媳婦不管不問。

婆婆老了,大兒子走在了前頭,養老的責任自然落在了老二身上。但是,老二媳婦死活不想讓婆婆來自己身邊住。

她依然記恨著婆婆當年不幫助自己。都說月子仇,一輩子的仇,看來這句話是對的。

我自己也是這樣,對於婆婆的不幫忙,多少有點怨恨。那天我問兒子:“讓奶奶來照顧你可以罵?”

兒子說:“自己的寶寶自己照顧,不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嗎?”

我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我們很多時候都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想通過別人來改善自己的現狀,但是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生活,別人不幫忙我們就不過了嗎?

當沒有人幫的時候,我們也不要抱怨,不要執著於讓誰來幫你,你要做的就是自己過好自己的生活。

對一個人抱有執念,是你做過最不值得的事情

我們對於金錢的執念就更強了,彷彿有了金錢,就可以得到全世界。

所以,我們無休止的工作,用盡各種手段去謀財。甚至犧牲親情、愛情、友情。

其實,一個人對什麼保佑執念,就說明他需要什麼。當你追求到了,才會發現,它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美好,也就不會心心念唸了。人們寧願活在想象裡,惦記著不可得的東西,也不願意珍惜已經擁有的東西。

你在腦海裡幻想和一個人的幸福生活,幻想他對你也會如此痴心。一切都是你的幻想,你該醒一醒,他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完美。不用不甘心,不用痴迷,你該好好愛自己,好好把自己打造成被別人抱有執念的人。

你的生活需要更重要的事情。很多年以後,你會覺得自己好傻,為了一個人,一件事耽誤那麼多精進自己的時間,你的生活需要一些更有意義的事情。很多年後,你會明白,美好的生活,全靠自己創造和發現,與旁人無關。

對一個人抱有執念,是你做過最不值得的事情

如何停止執念?我這裡有一個小訣竅:你可以把不痛快的事情寫在一張紙上,撕碎它,然後投身到一件你熱愛的事情上,忘掉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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