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馬喜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09,5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375%。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馬喜梅女士因個人資金需求,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等不得減持股份期間不減持),減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02,375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09375%,擬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以上所減持股份,在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至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如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量、股權比例將相應進行調整。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董事馬喜梅女士上市以來未減持股份。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否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份上市時,馬喜梅女士承諾如下:

1、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次發行前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2、發行人上市後6個月內,如發行人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首次公開發行價格(期間發行人如有分紅、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則作除權除息處理,下同),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如該日不是交易日,則為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首次公開發行價格,則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在原有鎖定期限基礎上自動延長6個月。

3、本人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減持發行人股票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價格。

4、本人不因其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上述承諾。

5、本人在擔任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發行人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擬減持股份的董事將根據自身資金安排、股票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況、監管部門政策變化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或僅部分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存在不確定性風險。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在減持期間,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7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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