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職院一女生宿舍生娃藏儲物櫃致死?知情人士:屬實,因有異味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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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傳廣西南寧職業技術學院一宿舍內,一女生半夜偷偷生娃後,將嬰兒捂死並藏於宿舍儲物箱裡。嬰兒被發現時,已發臭。另有傳言稱,生孩子的這名女生及男友先後自殺。

南寧職院一女生宿舍生娃藏儲物櫃致死?知情人士:屬實,因有異味被發現

網傳截圖

12月31日,該校多名學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12月23日,在該校一宿舍的儲物箱內,確發現一嬰兒,發現時,孩子已不行,甚至伴有腥臭味。

“案發後,西湖派出所民警也過來調查,把那個宿舍及隔壁宿舍的女生,都帶走調查。”據該校多名學生透露,事後確定了生孩子的女生系一名大一的女生,該女生已經被警方帶走。

紅星新聞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網傳部分消息屬實,因宿舍有異味被發現,“南職院近期確也有學生墜樓,但和此次在校內生娃的涉案女生無關,是另一碼事。”

“涉案女生是一名大一學生,今年10月才入學,其在高中時和男友發生性關係,沒保護好自己,也沒做好安全措施。”該知情人士透露,但網傳說女生把嬰兒碎屍後藏到宿舍儲物箱,這並不屬實,嬰兒沒有被碎屍。此外,該女生也沒有墜樓,墜樓的是早前該校的其他學生。

紅星新聞就此和南寧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宣傳部、學生處等取得聯繫,欲就其中的細節核實,但接線工作人員均稱自身為“助理”或“新來的”,“對事件不知情”,且都“領導和老師不在”,也不願提供相關領導電話,該校保衛處則直接拒絕採訪。

南寧職業技術學院辦公室工作人員稱,“目前不便透露,具體需等待官方口徑”。涉事的南寧職業技術學院位於南寧市西鄉塘區,轄區派出所為西湖派出所,但該派出所也婉拒了記者的採訪。

“關於本案主要是涉及到這兩個法律規定,”北京市煒衡(南寧)律師事務所律師韋忠義告訴紅星新聞,如果出生嬰兒為活的,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即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是實害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韋忠義說,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與被害人處於何種關係,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此外,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十六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韋忠義稱,如出時嬰兒為死的,該女生只是處置嬰兒死體不當,並未違反上述法律的關規定,只是說明我們的家庭、學校對這方面教育的缺失。

紅星新聞記者

編輯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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