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知識】在京買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在京買房,除了擁有充足的資金外,還需要具備相應的購房資質。家庭類型、區域位置、房產性質等條件不同,購房資格存在很大差異。今天,我們通過這篇文章,讓您清晰瞭解在京購房資格。

一、不同的家庭類型在京能買幾套住宅?

在京申請住宅購房資質時,需要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資質審核,家庭類型不同、婚姻狀況不同,可購買住宅數量不同!

【交易知識】在京買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二、通州以外北京市區域,不同家庭類型的住宅購房資質審核有哪些要求?

不同家庭類型,購房資質審核要求不同。今天,我們對6種不同家庭類型的資質審核要求進行逐一說明。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京籍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個具有北京市戶籍的,即視為京籍戶籍家庭。

注意:

● 北京單位集體戶口家庭屬於京籍家庭;

● 北京集體戶口且“職業”欄為“博士後”的家庭屬於京籍家庭;

● 非本市戶籍人口因就學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的,不能視作京籍戶籍家庭;

● 京籍戶籍未成年子女,其父母/監護人婚姻狀況為離異或喪偶的外埠居民,可按京籍家庭購房,視為京籍戶籍單身家庭。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

1.部隊駐地在北京市;

2.現役的軍人或武警家庭。

有效證件類型: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退休軍官證等。

注意:

● 志願兵和士官,不屬於軍官,即:不符合本條所描述的購房資格。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家庭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類型一共有5種

1.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2.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留學人員);

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國內駐京機構人員);

4.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港澳臺高級人才);

5.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居住證。

購房要求:

1. 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且年檢通過;

2. 申請購房資質審核必須是有效狀態。

非本市居民家

這裡非本市居民家庭是指中國非北京及港澳臺僑的家庭。

購買住宅需要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社會保險】:連續近60個月(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指的是養老保險,補繳不超過3個月),且同時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明。二者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個人所得稅】:連續近60個月(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指按“工資、薪金所得”,斷繳不超過3個月。如因為個稅減免原因造成斷繳 2019年1月開始查看申請人當月社保繳納情況),且同時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明,二者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注】:

①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稅的納稅人,根據其適用的計稅期間,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或上一季度)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或20個季度)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不管是社保還是個人所得稅,在申請購房資格審核時必須是正常繳納狀態。

港澳臺、華僑家庭

港澳臺是指戶籍不是大陸戶籍,而是香港、澳門或者是臺灣,華僑是指國籍依然是中國,但是擁有外國長期居留權的人,也就是經常在外國居住的擁有中國國籍的中國人。

港澳臺、華僑家庭在京購買住宅,有什麼要求?

在京無房且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港澳臺僑家庭。

注意:

● 華僑在提交資格審核前,需先到市政務中心1層僑辦窗口申請認證華僑身份,否則購房資格審核無法通過。

外籍人家庭

外籍家庭是指非中國國籍人員。

外籍人家庭在京購買住宅,有什麼要求?

持有工作類或記者類簽證在境內工作且無房的外籍家庭。

注意:

● 探親、學習、旅遊類型的簽證類型沒有購房資質。

三、購買北京通州區住宅的限購政策是什麼?

通州作為北京的城市副中心,發展越來越快,隨著交通、醫療、教育配套等方面不斷完善,已成為眾多購房者的首選之地。如果想在通州購房,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人家庭名下無房,可直接在通州區購買1套住宅;若其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本市住宅,則申請購房人需滿足在通州落戶3年(含)以上,或者在通州區連續近3年(含)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方可在通州區再次購買1套住宅;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申請購房人家庭名下無房,可直接在通州區購買1套住宅;若其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本市住宅,則申請購房人需部隊駐地在通州區,方可在通州區再次購買1套住宅;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家庭】:申請購房人家庭名下無房,可直接在通州區購買1套住宅;若其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本市住宅,則需滿足持證人在通州區連續近3年(含)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方可在通州區再次購買1套住宅;

【非本市居民家庭】:申請購房人需要滿足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條件的基礎上,並且近3年(含)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方可在通州區購買1套住宅。

四、關於商業、辦公類項目買賣的購買要求是什麼?

在2017年3月26日之前已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出售時,可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也可出售給個人。出售 給個人時,買受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個人名下,在京無任何房產登記(住宅、非住宅);

2.在申請購買之日起,在京已連續近60個月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近60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3.需要全款購買。

在2017年3月26日之後新建商辦類項目,個人不允許購買。

【注】:

1.港澳臺、華僑家庭和外籍人家庭在京不能購買商業辦公用房;

2.申請購房資格審核時只審核申請購房人本人名下房產情況,家庭成員名下房產不計算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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