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规定:从2019年9月1日起,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请知悉! 分享到: 關鍵字: 房产 赠予 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