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两名男子酒后驾驶套牌摩托车被怀来交警查获

2020年3月29日20时05分,交警官厅中队警员在三堡街路段,在对车牌号为冀GN75**黑色嘉陵摩托车驾驶员焦某兵(男,53岁,怀来县存瑞镇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检测结果显示为50mg/100ml,属于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警示!两名男子酒后驾驶套牌摩托车被怀来交警查获

02同日20时27分,在对冀GU50**蓝色豪爵摩托车驾驶员蒋某正(男,34岁,宣化县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检测结果显示为70mg/100ml,属于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警示!两名男子酒后驾驶套牌摩托车被怀来交警查获

经核查,两辆摩托车悬挂的号牌与其所驾驶的摩托车信息均不符,已构成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且违法驾驶员焦某兵持有C1驾驶证;违法驾驶员蒋某正持有B2驾驶证,其二人均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车型不符,且未随身携带。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驾驶员焦某兵、蒋某正分别被处予: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记12分,罚款2000元;准驾不符记12分,罚款500元;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来源:怀来发布 河青新闻网编辑侯明怡丨平台主编姜天群丨监制耿硕)

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99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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