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腦立方——企業稅收風險檢測與防控(中)

稅法腦立方——企業稅收風險檢測與防控(中)

原創 cyf玉樹臨風 稅法腦立方

授權轉發

稅法腦立方——企業稅收風險檢測與防控(中)


5、是否知曉風險防控應以行業特徵和內控流程為切入點,核查涉稅數據鏈是否吻合

從事稅收風險管理,應該具備稅法腦立方的思維,既從經營的角度認識企業,從管理的角度學會財務,從風險的角度懂得稅收,達到這個水準,真是太難了!從這三點成一線為切入點,總結稅收風險識別與防控的方法及應遵循的規律,樸素的尋求到最佳的風險應對策略至關重要。

我們或許精通風險防控之“術”,卻對風險防控之“道”知之甚少,稅收風險防控不但要在“術”中走,更應在“道”中行。“道”是指風險防控應遵循的規律,“術”是指風險防控的方法與技巧。

業務流程、內部控制、信息載體存儲及處理方式是稅收風險防控的核心環節,各部門涉稅數據信息的產生、存儲、流轉到會計報表編制及納稅申報表的生成應形成真實、完整和一致的數據鏈。

以行業特徵和內控流程為切入點,核查涉稅數據鏈是否吻合是稅收風險防控的實質所在。

鏈接《實例一》:

某大型石化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增值稅稅負2.5%,低於全省同行業平均稅負水平(4.13% )1.63個百分點。產品是石油化工裝置的配套設備,生產週期長,一般在6—18個月之間。銷售合同簽訂後,用戶按合同造價的30%預付備料款,原材料購進投入生產後,用戶再支付40%的進度款,合同上標有所要生產的產品工號,備料款及進度款都在“預收賬款”科目核算。該公司“預收賬款”佔當期申報銷售收入的42.8%。通過對原材料購進、生產進度分析,考慮到原材料加價15%—18%的實際情況,並與相關合同核對,“預收賬款”金額明顯過高。

檢查人員帶著疑問,到銷售部、保衛處調取了留存的《產品出廠通知書》和《出門證》,通過其填列的產品工號逐筆與銷售收入明細賬、預收賬款明細賬進行核對,結果發現很多產品都已發出(採用預收貨款銷售方式結算的,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發出貨物的當天),而企業一般在產品發出6個月後,才由預收賬款賬戶滾動分期結轉產品銷售收入……

鏈接《實例二》:

檢查組針對某合金爐料生產企業的行業特點及管理要求,經詢問並結合生產現場實地查看,得知該公司設立的質量控制中心有兩項工作職能,一是負責爐料的質量檢測,測量出爐料的金屬品位,二是負責爐料的入庫及出庫數量的統計工作。該公司有甲、乙、丙三個班進行作業,質量控制中心根據各班的日報產量統計當月產量,再根據購貨單位出具的檢斤單統計當月爐料發出數量,編制月報表上報財務部門。

經與財務部門核對,質量控制中心與財務賬面產成品的入庫數量保持一致,但財務賬面產成品的發出數量為22萬噸,質量控制中心統計的產成品發出數量為24萬噸,兩者相差了2萬噸。經進一步取證確認,因大量散客臨時現金進貨,企業未開發票,也未入賬申報……

鏈接《實例三》:

S市稅務局大企業風險管理團隊,到某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開展稅務審計,制定了“四個關注”的工作原則,既關注企業行業特徵及內控流程、關注ERP管理系統涉稅數據、關注企業內部涉稅數據鏈的吻合、關注企業外部第三方涉稅信息。

通過ERP管理系統與企業賬簿當年數據比對,發現ERP管理系統庫存藥品餘額為5000餘萬元,而財務庫存藥品賬餘額為6800餘萬元,企業存在因收入不入賬體外循環,未及時結轉藥品成本的重大風險點。(以上實例均摘自於本人寫的《檢查日誌》)

6、是否高度關注銷售部門涉稅數據

企業銷售部門電腦中存儲的Word文檔及Excel表格中的涉稅數據至關重要,實際上是企業根據管理需求及內控制度的要求,建立的銷售臺賬、回款臺賬、客戶對賬確認單(表)、銷售業績考核表和產品配送物流記錄等。顯而易見,銷售部門的涉稅風險等級非常高。

一個健全的企業財稅內控制度,顯然不能只考量稅收,關鍵是既要符合企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財稅管理目標,又要有效防控稅收風險,具有“功夫在稅外”的隱形特徵。從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全程進行風險識別,適時對業務流程做出優化各改變,再通過實質性測試進行磨合自檢,才能有效防控稅收風險。

企業管理流程中的“表、證、單、書”等數據載體,特別是與銷售收入相關的自制憑證,如銷售單、進賬單、交款單、提貨單、發貨單、出庫單、檢斤單、 過磅單等,從產生、彙總、流轉到納稅申報表的生成,應形成完整的數據鏈,杜絕人為操控和數據差錯。

稅收風險應對就好比圍棋對弈,關鍵的一著“妙手”就是下在銷售部門。企業的銷售、財務核算及納稅申報數據鏈的真實且吻合,是識別與防控稅收風險的關鍵所在。

鏈接《實例一》:

稅務稽查人員到某煤礦電機制造有限公司查賬,在對會計賬簿、相關憑證認真檢查後,沒有發現什麼問題。稽查人員瞭解到該公司產生的電機產品銷路較好,市場佔有率較高的情況後,來到了公司銷售處實地檢查,找到相關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講明利害,取得了銷售處處長及微機管理員的支持和配合,進入了銷售處的電腦進行調查取證,發現桌面有標註為“未開票”的文檔,打開一看,竟然是銷售處設置的電機銷售未開票臺賬,未開票總額達2000多萬元……

通過調取銷售合同印證,與會計賬簿、納稅申報表核對,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這些未開票收入在產品發出時就已發生了納稅義務,就應該在當期計提銷項稅額繳納稅款。企業不但補繳了稅款,課徵了滯納金,還受到了應有的處罰。企業的財務總監在《問詢筆錄》自述到,因當年的銷售合同訂單多,企業經濟效益較好,企業高管已享受到最高檔的個人績效獎勵, 故有意將當年已售產品不開票,人為調節遲延至下一年度開票,意圖再享受高檔的高管的績效考核獎。

鏈接《實例二》:

某食品加工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內部控管嚴密,ERT管理系統應用水平較高。從原材料的購入、產品的發出、甚至發票的開具都有詳盡的記載。通過現場查看、抽樣比對分析、詢問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及電腦操作人員等,檢查人員認識到該管理系統不但是原始數據的載體,真實反映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而且還是財務核算的原始依據及數據來源。檢查人員馬上進入管理系統,導出、打印、調取相關數據,與財務賬薄對應銜接核對,結果發現管理系統中產品發售數量要大於財務賬薄中的產品發售數量。再經與倉庫保管賬、產品發售日報表等核對,固定證據,最終確認該企業在節日期間開展促銷活動,贈送1764包(袋)兒童食品,未視同銷售處理,少計產品銷售收入近百萬元的違法事實。(以上實例均摘自於本人寫的《檢查日誌》)

鏈接《實例三》:

某大型啤酒廠增值稅稅負逐年降低且連續四年虧損,採購、倉庫、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管理混亂。啤酒廠與經銷商之間的結算都以個人銀行卡支付貨款,貨款匯往啤酒廠業務員個人銀行賬號,檢查期間業務員大部分已離崗辭職……

檢查組對當地其它啤酒生產企業進行調查獲悉,在生產條件相當的情況下,啤酒投入產出比一般在1:8,即投放1噸麥芽可生產8噸啤酒,而該啤酒廠檢查期間投入產出比僅為1:7。檢查人員重新調整檢查方案,將銷售開單、倉儲提貨等與實物直接接觸的環節作為重點。通過對啤酒經銷商的調查瞭解到,經銷商向啤酒廠正常提貨時使用《啤酒公司送貨單》,促銷贈酒時使用《啤酒廠授權書用酒送貨單》。於是,檢查組分兵幾路,同時突擊檢查了財務部、營銷部、倉儲部、保安部、運輸部等部門,終於在營銷部獲得了該啤酒廠部分“送貨單”存根聯和回執聯、“贈酒單”存根等單據。單據詳細記錄了啤酒公司銷售和促銷贈酒的品種、規格、數量、客戶、提貨方式、提貨車號、提貨人等信息…… 該公司因銷售收入體外循環被定性為偷稅,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1500萬元,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選自《中國稅務報》)

7、是否知曉合同的簽訂是稅收風險的主要誘因

納稅義務是基於經濟交易行為而產生,實質是通過簽訂合同取得了稅法上的經濟利益,從而滿足了課稅的法律要件。

風險要事前控制,關鍵的節點是在訂立合同時,就要考量到以下幾個方面:

1) 合同的簽訂與稅款的徵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發票開具時間相契合;

2) 合同的簽訂與增值稅價外收入、進項稅額轉出(返利)及印花稅的徵收等相印證;

3) 應將銷售方及時向購買方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明示於合同義務條款中。

稅收徵管實踐表明,“頂賬合同”的稅收風險等級非常高,應重點防控。

稅收源於商事交易,商事交易分為單一交易和複合交易兩種。單一交易是指單一合約中只存在一個法律關係的交易,如銷售、租賃等;複合交易是指單一合同中含有兩個以上法律關係的交易,比如以房抵債、以股抵債等。

“頂賬合同”較為常見,如將房產、車輛、設備、產(商)品、材料等折抵貨款、勞務款和借款等,其原因除現金流的嚴重匱乏外,可能還與誠信、逃稅及思維習慣有關。

“頂賬合同”稅收風險防控的要訣是:應稅交易不能刻意抵消,必須交易還原。將頂賬分拆為兩項交易事項:一是銷售,開具專票計提銷項稅額;二是還債,索要專票抵扣進項稅額。

簽訂合同時,對拿捏不準的涉稅事項,應及時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諮詢!

具體實例請參看本公眾號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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