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在眉山、樂山兩地身負多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馮學華嗎?被網友稱為“悍匪”的他在逃亡439天后,於50歲生日時被警方抓獲。
當他再一次出現在媒體面前,時間已過去7個多月,地點已換成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29日下午,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馮學華犯故意殺人、搶劫、強姦、強制猥褻、盜竊罪,依法判處死刑。

和剛被抓獲時相比,馮學華像變了一個人,小平頭配上黑色夾克,颳了鬍子的臉上乾乾淨淨,圓潤,也有了血色。
“他長胖了。”旁聽席上,不少人紛紛感慨。
和被抓獲時相比,馮學華是胖了不少。
被抓獲那天,是2019年2月16日,馮學華50歲生日,村民們的當頭一棒,讓他被抓時的形象不堪:頭上血跡已凝固,身上沾滿泥土草屑。
在逃亡439天裡,驚恐、害怕等情緒一直伴隨著他,長期東躲西藏、食不果腹,讓穿著一身綠色羽絨服的馮學華又黑又瘦,逃犯味十足。
被帶回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公安分局後,他頭上包紮著紗布,鬍鬚稀疏,兩隻眼睛空洞無力,一直望在地上,彷彿隨時可能睡著。

不過,面對民警端來的飯菜,他卻一口氣吃下五六片回鍋肉,雖然話很少,但漸漸地有了精神。
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公安分局民警分析,逃亡時東躲西藏,被抓了,就再也不用擔驚受怕了。此外,被抓了後的伙食,也要比逃亡時有規律,所以馮學華身體就長好了。
聽到議論紛紛的馮學華頭也沒抬,徑直走上了被告席。
3條人命,5宗罪,實際上,在宣判前,馮學華就似乎知道結果是什麼了,在法律援助時,他先後拒絕了兩撥律師,甚至在庭審時話也很少,面對法官的詢問,他幾乎都是回答一個字“是”。
他有愧疚,也有牽掛:是他的妻兒。
11月29日下午,法院判決:被告人馮學華犯故意殺人、搶劫、強姦、強制猥褻、盜竊罪,依法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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