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法院内外兼修多措并举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永清法院内外兼修多措并举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破产机制建设,永清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紧贴实际司法需要,对内狠抓审判主业,对外强化部门联动,探索建立政府与法院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内抓审判夯实工作基础。对内,该院紧盯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狠抓执法办案主业。立案庭开通了企业破产案件绿色通道,大力推行“网上五项”工作,通过移动微法院和跨域立案进一步优化网上远程立案和案件信息批量导入,为破产企业诉讼提供了便利;民事审判庭妥善办理涉企业破产案件,实现破产衍生案件集中管辖、破产案件专门化审理,注意采取保全措施的方法和时机,严格杜绝超标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执行部门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外展联合打破联络壁垒。对外,该院严格按照6月9日与全县15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构建政府与法院常态化统一协调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强化同其他单位的沟通协作。法院负责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的常态化运行,统筹汇总破产案件审理中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及时同各部门联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助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并解决涉及企业破产重整、破产处置等事务;县检察院、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办、县公安局等其他14个部门分别依据职能属性提供相关配套支持,统筹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的有效建立,彻底打通了部门之间联系的壁垒,实现了破产案件实时信息共享、各部门无缝衔接、缜密配合,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府院联动凝聚强大合力。该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起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主动向县委及政法委、人大、政府报告破产工作情况,积极同各部门联络沟通,坚决做到在党委领导下统筹解决破产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建立起破产案件联合处置的工作格局,凝聚起破产案件妥善、快速处理的强大合力,在公司破产案件等处理过程中,府院联动机制发挥了强大的工作效能,充分保障了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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