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破危小”小区危房改造原址建设安置,你无法拒绝的十大理由!

一、解除房屋危险是法律规定的产权人应尽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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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人,应按照国家对异产毗连房屋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切不可“只管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二、本次危房改造,对社会、家庭、企业都是好事,不损坏任何一方利益,是最典型的多赢局面。很多案例,当初有些业主对动迁工作人员回避、嘲讽、甚至闭门羹,但等几年后入住新房,除了满满的感谢之情外,还会对工作人员真诚的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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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危房改造建设单位住宅楼,是享受了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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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危旧改工作,由原产权单位牵头、省直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建设资金进行监管、专业开发公司具体实施、邀请业主代表参与过程监督,这样从组织、专业、资金等各方面保证了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杜绝出现“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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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庭资产一次巨大的增长机会。

六、通过危房改造,彻底告别“老破危小”的生活环境。新的邻里关系,余生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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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随着老年社会的到来,住在二楼以上的老人上下楼更不方便,尤其是70岁以上的老人和有需要坐轮椅出入的老人家庭更是迫切。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任谁也会老去,今天您对危改工作的支持,明天无疑也将是最大的收益者。

八、当家庭增加了小宝宝之后,在你开心迎接小天使到来,照顾孩子和工作之间就是一个回避不了的矛盾,这个时候,大多数都是请保姆或者让父母来给自己带孩子,有一套宽敞的住房,是多么必须的一件事。

九、本院1-4号楼,基本都是建设于上世纪70年代,历经了半个世纪风风雨雨,早于不能满足现在人的要求。即便交易,价值也非常低,一旦房屋自然坍塌,产权也将陷入巨大不确定。所以,危房拆除重建,土地使用年限从新开始计算,对业主上市交易、租赁又是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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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家同住一座楼房,就是命运共同体。本次危改是绝大多数业主和单位无房职工的殷切期盼,任谁也不会因为一己之私,拒绝了大多数好邻居和同事们的美好愿望。 谁会愿意当群众对实现除危险、增财富、改善居住等一切美好追求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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