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5年後,郭敬明在2020年的最後一天就抄襲事件向莊羽道歉。道歉信中,他坦言後悔當年在法院判決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圈裡圈外》後仍不肯承認錯誤,現在要向原創作者們和原創環境說一聲“對不起”。郭敬明的道歉信發出不久,於正也在微博就6年前劇作《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版權一事向瓊瑤道歉,還坦露了同樣的“心路歷程”:“這份道歉現在才來,並非我不願意承認錯誤,而是我缺乏足夠的勇氣。”
郭敬明稱,自己會將《夢裡花落知多少》出版後獲得的所有收益賠償給莊羽。對這份遲到太久的歉意,作家莊羽在微博上回應表示“接受”,並提議將《圈裡圈外》所有版稅和全部收益同《夢裡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併在一起成立反剽竊基金,用以幫助原創作者維權。
兩份姍姍來遲的道歉書,一條撐腰原創的新建議,為糾葛多年的侵權大戰畫上了句號。不過,大家在為成立反剽竊基金點贊之餘,對郭敬明、於正排隊“懺悔”似乎並不買賬,認為他們僅僅是迫於壓力,或者乾脆就是新一輪炒作。畢竟,此前不久,這二位剛因抄襲被上百位影視行業從業者聯名抵制,其中一位參加的綜藝節目因某種原因被暫停,另一位據說也面臨平臺、投資方等索償。到底是幡然痛悔還是利益算計?我們不好妄加判斷,但毫無疑問,“亡羊補牢”終究比“一錯到底”要好,兩位“知名人士”終於就抄襲道歉,是捍衛原創的標誌事件,對所有原創作者也是一種安慰。
抄襲剽竊在文藝圈並非個案,廣大原創者苦之久矣。歪風何以盛行?一大原因就在於侵權成本與收益嚴重不對等。不同於學術論文,文藝作品抄襲往往是“借鑑”人物關係、情節走向、重要橋段,且多半是打散了、揉碎了、改頭換面到自己的作品中。這種複雜且隱蔽的“作案手段”,讓文藝作品抄襲界定甚難,原創者通過打官司維權,成本高、耗時久,即便勝訴,幾萬元的賠償對維權者是得不償失,對侵權者來說則毫無痛感。尤其當下,文藝創作在某種程度上被流量綁架,平臺資本“利”字當頭,個別機構喪失底線,侵權者輸了官司也可能不輸人氣、不失“錢途”,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種維權反而需要“勇氣”,道歉偏偏沒有“勇氣”,“拒不道歉十幾年照樣呼風喚雨”的扭曲環境,著實令人唏噓。
抄襲者風生水起、原創者吃啞巴虧,“劣幣驅逐良幣”值得警惕。在這個動動手指就能複製粘貼的時代,假如原創得不到保護,內容生產會日漸式微,願意埋頭創作的人會越來越少。而打擊抄襲,不能只依靠原創者的“勇氣”或“抱團維權”,更不能依靠抄襲者的“勇氣”或“良心發現”,必須改變懲戒疲軟的狀態。在很多國家,對抄襲、剽竊等不法行為的打擊極其嚴厲,一旦涉及侵權,賠償往往是“天價”。我國最近新修訂著作權法,也針對維權痛點祭出實招,並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非常值得期待。在織密法網保護原創的同時,司法判決也要硬起來,讓抄襲者真正在圈裡圈外寸步難行。
郭敬明、於正排隊道歉,只是文藝圈抄襲風扭轉的開始。不給劣跡斑斑者提供粉墨登場的舞臺,才能警示更多人乾乾淨淨寫文,踏踏實實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