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開展塵毒危害專項執法行動

為進一步加大全市塵毒危害專項執法工作力度,遏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保障接觸危害因素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按照“屬地管理、不分階段、壓茬進行、同步推進”的原則,市衛生健康綜合執法支隊決定,於4月至9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塵毒危害專項執法行動。


日照市開展塵毒危害專項執法行動

01


整治內容


(一)未制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或已制定但落實不到位,未明確職業病防治專(兼)職管理部門及人員,未設置職業衛生公告欄,未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二)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未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的;


(四)未按照規定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的,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不合格,未採取有效工程或個體防護措施的;


(五)未按照規定組織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未按照規定對健康檢查異常人員調離原工作崗位;未安排疑似及確診職業病人進行診治的;


(六)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接受職業健康培訓的;未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


(七)用人單位未給接觸危害因素崗位的勞動者配備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未在日常工作中及時督促勞動者正確佩戴的。


02


方法步驟


(一)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在2019年統計的礦山、冶金、建材、化工、汽車製造、鉛酸蓄電池六類行業用人單位數量的基礎上,進一步理清底數,建立臺賬。臺賬包含企業名稱、地址、所屬行業、聯繫人及聯繫電話等信息。


(二)企業自查,主動整改。指導、督促六類行業用人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針對七項重點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三)嚴格檢查,逐步覆蓋。在6月底前對六類行業臺賬內的用人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80%,在9月底前要達到100%,並逐步開展其它行業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結合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對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拒不整改的用人單位依法立案查處。


(四)市級督導,總結通報。市衛生健康綜合執法支隊將分別於6月份和9月份下旬採取聯合抽查的方式進行集中督導檢查。督查情況將視情通報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來源:日照衛生監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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