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為了“流量”,吃相難看的網紅公司不過是“跳樑小醜”!

網紅經濟時代

在互聯網時代,有句特別網紅的話“每個人都有15秒的成名機會”!

是的,在當下這個“一切為了流量”的網紅經濟時代,無數人都被“關注”,同時也“關注”別人;再加上,眾多為了博眼球,不擇手段的網紅公司,一場比病毒更嚴重,更隱蔽的危機正在侵蝕我們的社會,在衝擊我們的主流價值觀·····

一切為了“流量”,吃相難看的網紅公司不過是“跳樑小醜”!

最近,一位“週末人”因為一句“打工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火遍整個網絡!

而幾年前,在網絡躥紅的一段視頻,將周某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他在監獄接受媒體採訪,戴著手銬卻笑靨如花!

“偷電瓶車養你”也成為少男少女們對愛情的“浪漫”解讀,甚至超越了“我養你呀···”這個火了一代人的老梗!

一切為了“流量”,吃相難看的網紅公司不過是“跳樑小醜”!

自帶“流量”的周某人

2020年4月18日,這位因偷車入獄,之後面對採訪憑藉“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霸氣爆紅網絡的周某人要出獄了!

然而,等待他出獄的除了家人,還有30多家網紅經紀公司,這些公司開著瑪莎拉蒂,表示願意出200萬,甚至300萬簽約周某!

一時間,場面火爆,堪比“名人衣錦還鄉”!


這個“網紅”名叫周立齊,小學文化,遊手好閒,喜歡賭博手氣又爛到家,在這之前他四度因盜竊罪入獄。

有了豐富犯罪經驗的周立齊,把罪惡的魔爪伸向電瓶車。

他囂張地稱:“低於一千塊的電瓶車,周某人不屑一顧!”因盜竊手法嫻熟,基本做到所到之處無一倖免,也被稱為“金瓶沒”。根據周某自己的估算,到手的電瓶車不少於1000輛,電瓶數量多到記不清,最後一次進監獄,還有搶劫罪的罪名。


在被媒體採訪,面對鏡頭時,他語出驚人,腦洞清奇!

“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

“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比家裡好多了”

“低於一千塊的電瓶車,周某人不屑一顧”

“靠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的了生活”

“看守所裡面各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


讓他走紅的還是名言金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比在家裡好多了,裡面都是人才,說話也好聽


(補充:出獄後,重獲自由的周某人,感慨“自由真好”、“父母老了”,同樣也感慨“外面世界的變化之大,鎮子上到村裡都新修了水泥路。據周某人回憶,以前要走好遠才能看見水泥路,現在村子裡到處都是水泥路,只這一點就讓他感覺'家裡真好'!”,也是上演了一出“浪子回頭金不換”了)


吃相難看的網紅公司

就是這樣一個社會典型“敗類”,因偷盜入獄,接受採訪的視頻裡,表現出一切雲淡風輕;一度走紅網絡,被眾多網友追捧為“精神領袖”、“吾輩楷模”、“竊·格拉瓦”。

看完這些迷惑行為,不少人恍惚認為,難道我們應該以小偷慣犯為榜樣嗎?

現在網絡這麼發達,難道不怕誤導未成年輟學,拜師學偷盜技術?

然而更病態的遠不止這些,而是迎接周某出獄的上百萬簽約費,和監獄門前的瑪莎拉蒂跑車!

一切為了“流量”,吃相難看的網紅公司不過是“跳樑小醜”!

多麼諷刺的社會現象!

小偷從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變成了追捧的“香餑餑”,人性的瘋狂或許我們無法預知。但值得深思的是,如今的社會,好人就活該“捱打受窮”?壞人只要“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了嗎?


可恨的是網紅公司,抓住了當代人的心理,利用出獄的周某,預備賺他個盆滿缽滿。一切為了賺錢,博流量,吃相太難看!


曾經有人做過調查,什麼類型視頻最容易火?

最終給出的結果是:性、暴力和反主流文化。

相比積極正能量,現在人們對負面現象更感興趣。正利用這點,多少主播劍走偏鋒,有人在爺爺的追悼現場直播,甚至連火化現場也不放過。還有主播為了博人眼球吸引粉絲,做出自殺跳河的行為……

針對周某被一些網紅公司瘋搶的行為,就連人民網徹底怒了,直接發聲怒斥:病得不輕!


病態的“網紅現象”背後都是“一切為了流量”

流量明星也好,流量主播也好,無非都是靠博人眼球,毫無下限。面對質疑批判的聲音,也有人反問,周某出獄之後跟普通人沒區別,為啥不能直播?

有人覺得批判的人是檸檬精,沒有周某的好運氣,1500萬多少人一輩子也賺不到,誰不喜歡錢呢?也有不少羨慕的聲音,表示坐四年牢,出獄可以換得這麼一大筆錢,“自己也願意進去”。

這些無腦的言論,很好詮釋了一切為了出名,一切為了錢的“病態”價值觀!


如果偷車賊的話可以成為流行金句,那古人所讀聖賢書豈不是廢紙一堆?周某對社會青年的影響,用毒瘤形容不為過!

有一點我們不要忘記,模仿是人類的本能。

古惑仔類型電影誤導未成年,他們學著小混混打架鬥毆,為了所謂的兄弟義氣,不少付出生命的代價,葬送了未來。


網紅經紀公司捧紅劣跡斑斑的小偷,就會有更多人看到一個犯罪分子,只因與正能量背道而馳,就能得到寒窗苦讀十幾年也得不到的財富和名氣。

他們是否會選擇放棄讀書,走上極端的犯罪道路?

現在周某已經改過自新,重獲自由;這是法律的功勞,是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真正可惡的是這些“毫無節操,一切為了紅”的網紅經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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