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百度租车”被“百度”告了!

长沙百度租车有限公司,乍一听,感觉似乎与百度公司有着某种关联。

4月23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原被告正是这两家公司,百度公司认为长沙百度租车有限公司存在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索赔50万元。

“长沙百度租车”被“百度”告了!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公司成立于2000年,成长为知名的人工智能公司。而长沙百度租车有限公司2014年,主要从事租车业务,然而,这两家公司作为原被告坐在了同一个审判庭内。原告百度公司认为“百度”是自己注册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而被告长沙百度租车却使用了这些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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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对原告注册商标和被告被控侵权商标进行了多方比对。原告方表示被告存在使用“百度租车”字样容易让公众产生误认,而被告方则表示通过两个商标比对,并未发现任何相似和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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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被告方表示他们是通过合法的工商登记注册使用的商标,只有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上多次使用,容易使得公众产生误认的才构成侵权,但显然两家公司并不在同一领域。而原告方却认为,“百度”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被告公司是在蹭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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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情况,百度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证据和辩论,决定休庭合议,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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