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6名外包業務員之前在多所駐邕高校為學生辦理手機卡,得知轉賣手機卡可獲利後,便利用工作便利從事不法行為。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得到線索後,於11月13日將6人抓獲,當場繳獲270多張手機卡。
警方繳獲的手機卡。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蔣文躍/攝
日前,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接到上級部門轉來的線索,稱轄區內有人收購大量手機卡並販賣給電信詐騙不法分子。
接到線索後,該局刑偵一大隊與興寧派出所聯動展開調查,很快鎖定了桂林籍的蔣某等6人。13日上午,警方展開抓捕行動,在明秀東路一小區出租房內將6人抓獲,現場查獲手機卡270多張、寫卡器和辦理業務所用手機等物品。
警方繳獲的手機卡。
據交代,蔣某等6人作為通信公司的外包業務員,經常去到駐邕高校為學生辦理手機卡。幾個月前,有人在聊天群發消息稱收購手機卡,他們便開始設法收購手機卡進行轉賣賺取差價。辦理或購買一張手機卡要50元,轉賣出去可得200元。
蔣某還稱,他和另一名涉案人員之前將幾十張手機卡出售給不法人員,與對方談好賣1萬多元,但收到3000元后便被對方拉黑。
辦案民警介紹,蔣某等人主要通過3種手段收集手機卡:一種是截留客戶的退卡;其次是購買客戶辦理的手機卡,每張出價50元;第三種是在辦卡過程中套用學生的身份信息,他們出50元再辦一張。
公安機關提醒,面對多樣的兼職渠道或是別人介紹的掙錢門路,要提高警惕,買賣、出借對公賬戶以及銀行卡、電話卡等給詐騙團伙或幫助詐騙、轉移資金是違法行為,會被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影響貸款、辦理支付業務,還可能涉嫌犯罪。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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