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種》原創者點名三大衛視侵權使用歌曲,涉張藝興、周深等

南都訊 記者李玲“一想到你我就喔~空恨別夢久……”近來,一首國風歌曲《芒種》頻頻出現在各大衛視的熱門綜藝節目裡,翻唱者包括周深、騰格爾等知名歌手,但背後卻存在版權糾紛。

4月22日,音闕詩聽音樂社發佈維權聲明,直指國內浙江衛視、湖南衛視和東方衛視未經授權隨意使用、改編和演唱《芒種》和《紅昭願》兩首歌曲。

關曉彤、張藝興等十幾名藝人被點名

“我們是《芒種》《紅昭願》的原創團隊和版權方……”在聲明中,音闕詩聽社點名三大衛視多次侵權使用上述兩首歌曲。

其中在浙江衛視《王牌對王牌》的兩期節目中,關曉彤分別搭檔柳巖、李純表演了《芒種》和《紅昭願》兩首歌。湖南衛視的王牌綜藝《快樂大本營》有兩期節目使用了《芒種》,表演者涉及張藝興、周深等人。東方衛視在《我們的歌》和今年的元宵特別節目,也因未獲授權使用《芒種》而被點名。

音闕詩聽音樂社在聲明中表示,自己的作品被毫無尊重地改編、翻唱,期間有太多無奈和猶豫,最終決定站出來為作品正名。同時希望國內的音樂版權可以被更多人尊重,“畢竟每首作品背後是團隊上千個日夜的拼搏和努力。”

《芒種》原創者點名三大衛視侵權使用歌曲,涉張藝興、周深等

公開資料顯示,《芒種》創作完成日期為2019年5月21日,《紅昭願》首次發表日期為2017年1月11日,兩首歌的著作權人均屬於獨立樂(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南都記者注意到,除了三大衛視的熱門節目外,還有包括張藝興、吳昕等十幾藝人也被點名,引起了各家粉絲的爭議。有流量明星的粉絲抗議,自家愛豆只是在節目中根據《芒種》的背景音樂表演了幾個舞蹈動作而已,版權問題應該在節目本身。

那麼作為表演者的藝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立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焱告訴南都記者,綜藝節目如果未經授權使用歌曲,不管是節目組還是表演者,甚至轉播節目的其他媒體都可能需要承擔停止使用和播放歌曲的責任,有的可能還需承擔賠償責任。

“著作權人無法區分歌曲是如何被侵權的,包括節目組內部與表演者有怎樣的分工,所以在維權的時候,只能從外表來看誰使用了我的作品。”他說。

著作權人可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或索賠

南都記者注意到,近年來音樂綜藝節目侵權事件頻發。此前有音樂版權管理和發行平臺的相關負責人告訴南都記者,大型製作公司和出品方在項目啟動前對音樂版權部分都有預算和準備,但因執行層面版權意識淡薄,在翻唱、改編或者使用節目的配樂時,常出現“先用了再說”的情況。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享有表演權、複製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署名權、發表權等。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該權利並依法獲得報酬。而一首歌的作詞、作曲、演唱和錄音製作者可能分屬不同人,因此所對應的權利人也不一樣。

一名音樂綜藝節目的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如果節目組需要使用他人的音樂作品一般會通過版權公司專門購買。但據南都記者瞭解,在實際操作中,“不知向誰授權”也是導致這類侵權糾紛頻頻發生的重要原因。

張焱表示,電視臺作為同樣常被侵權困擾的一方,一般不太可能無視著作權許可的問題。但一個現實考慮的是,如果一檔節目要使用上百首歌曲,節目組可能並不容易及時找到歌曲的著作權人,並通過談判獲得其授權。如果一首歌的詞曲作者還分屬不同人的話,這個工作量就可能翻倍。

但這並不意味著侵權方可藉此逃避責任。在這類官司中,著作權人可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和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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