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滿14歲的女孩,她自願發生了性關係,是違法犯罪?

對於強姦罪,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很多人都會覺得是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罪名,為什麼這麼說呢,主要是他的認定標準

不想其他罪名那樣具有明確性,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新技術的普及,年輕人普遍存在早熟的現象,人們對性的認識已經不是原來那麼保守,發生性關係很多時候也就是一種生理需要,沒有了以前的神秘和神聖,這就導致了強姦罪的增多,那麼對於強姦罪的構成,有哪些規定,未成年人之間自願發生的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呢,今天小編給大傢俱體說說。

還不滿14歲的女孩,她自願發生了性關係,是違法犯罪?

首先要說明的是強姦罪的構成主體,當然主要是年齡,這裡的年齡是分男女的,男的年滿十四周歲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就可能構成本罪,也就是說這個罪名的男性最低年齡是十四周歲,不同於一般的刑事案件,一般認為強姦罪是一種暴力犯罪,所以刑事年齡比其他刑事年齡要小,再者就是姦淫的對象只能是女性,男的姦淫男的不構成本罪,女的姦淫男的也不構成本罪,對女性的年齡要求要分開來說,首先是十四周歲的女性,違背婦女意志,用暴力手段強行發生性關係,這個構成強姦罪,對於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這個不管幼女是否同意,都構成強姦罪,而且是從中處罰。

對於強姦罪的處罰是非常重的,因為把他歸到暴力犯罪的分類裡面,註定他的懲罰不會輕,一般情況下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幼女從重處罰,當然要比普通強姦罪處罰要重,還有就是情節嚴重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這主要是強姦婦女情節惡劣,強姦多名婦女、幼女的,輪姦的,強姦導致婦女或者幼女重傷或者死亡的,這個不單獨構成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直接以強姦罪論處,這也是為啥強姦罪能判處到死刑的原因。

還不滿14歲的女孩,她自願發生了性關係,是違法犯罪?

所以說,未成年人之間自願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是要分情況討論的,因為我國的未成年人標準是十八週歲,而強姦罪認定不負刑事責任的標準是十四周歲,所以,對於十四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自願發生性關係,只是處於好奇的性行為,這個是不構成強姦罪的,如果給對方造成精神或者身體上的傷害,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的,當然這個責任是由其監護人來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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