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君利提起公诉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君利提起公诉

近日,上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虞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君利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君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上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单位和个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稿:徐涟红、戚罗燕

编辑:王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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