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答疑|大宗散貨雜項費用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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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散貨雜項費用計徵

小編答疑|大宗散貨雜項費用計徵

導語

鐵礦石、煤炭、銅精礦、鎳礦、黃大豆等大宗散貨,在進口商品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來,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大宗散貨進口貿易方式、定價模式等也越發多樣化和複雜化,除了正常的貨物價格和運費、保險費外,往往還會產生其他多種雜項費用,常見的有遠期信息證利息、滯期速遣費、運費附加費、裝運延期扣款、虧噸懲罰等。那麼,這些費用是否需要納入完稅價格計徵稅款呢,下面就由本小編來給大家一一作個講解吧~

1 遠期信用證利息

部分大宗散貨合同中付款方式選擇90天或180天遠期信用證,並約定了利息支付條款。這部分利息費用是否需要申報納稅?

買方因選擇使用遠期信用證支付而向賣方支付的所謂“利息費用“,是賣方在遠期信用證支付條件下對買方的一個附加條件,其實質是對賣方無法即期收到貨款的一種補償,因其參考了銀行基準利率水平而冠以“利息費用”之名。該利息費用實質上與一些賣方轉嫁給買方承擔的遠期信用證“貼現費“一致。支付利息是貨物成交的一個條件,應根據《審價辦法》第七條的有關規定,認定作為買方為進口貨物實付、應付價格的一部分,應計入完稅價格。

2 滯期速遣費

大宗散貨基本都採用租船運輸方式,往往存在滯期費、速遣費,這部分費用是否需要申報納稅呢?

滯期費、速遣費是否計徵主要依其產生的時間節點而定:

滯期費發生在貨物起卸前,即貨物實際卸貨開始時已經產生滯期的,應當全部計入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滯期費發生在貨物起卸後,即貨物實際卸貨開始時尚未產生滯期的,則不計入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在CIF成交方式下,雖然由賣方負責租船運輸貨物,但也經常存在買方承擔卸港滯期費的情況,同樣需要向海關補充申報納稅。由於這部分費用一般是在貨物申報放行以後才進行最終結算,因此提醒各位童鞋注意向海關補充申報哦。

速遣費是發生在貨物起卸後,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不應扣減速遣費。

3 運費附加費、運費差

及運費補償

大宗散貨往往還存在運費附加費、運費差、運費補償等,這些費用是否需要計入完稅價格計徵呢?

實際上運費附加費名目繁多,如燃油附加費、轉船附加費、選港附加費、變更卸貨港附加費等,另外合同中還經常會約定運費差,運費補償等內容,這些費用一般可視為運價的一部分,是基本運費之外的附加運費,或者是對基本運費的調整,應計入完稅價格。

各位童鞋最終結算時另行支付這些費用,但不確定是否要申報時,可以按照以下原則:1、是不是貨物起缷前產生;2、是不是跟運輸有關;3、是不是由買方支付但未包含在申報價格內。

由於變更卸貨港等費用很多是臨時產生的,很容易漏報,大家要特別注意哦。

4 裝運延期扣款

因賣方未及時安排裝運等原因,導致貨物裝運時間超出合同約定的最遲裝運期限,這種情況下,賣方往往會根據合同約定給買方一筆裝運延期扣款,並通常直接從貨款中抵扣。這部分抵扣款是否需要計入完稅價格計徵呢?

合同中存在“船期延期裝運”條款,且發生合同規定的延遲裝運情況後,賣方在發票中列明相應款項扣減情況的,這筆款項應當視為對賣方裝運延期的懲罰金額,其實質是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裝運而獲得的賠償。不能作為成交價格的抵減項目,不應從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中扣除。

5 虧噸懲罰

大宗散貨國際貿易中,還存在一種買方因種種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數量裝運,出現大幅度短缺的情況,這時賣方往往會在正常貨款中給買方一定金額的抵扣,稱作虧噸懲罰。虧噸懲罰是否應計入完稅價格計徵呢?

虧噸懲罰是賣方因實際發運貨物較合同約定數量出現較大比例的短缺,而給予買方的一種補償。一般情況下,如貨物價格的確定與成交數量的多少無直接關係,那麼虧噸懲罰應視為賣方未按合同約定數量發貨,而給予買方的一種賠償,其性質是對賣方未按合同履約的懲罰金額。不能作為成交價格的抵減項目,不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

本期就介紹到這裡咯,你有沒有get到呢~

小編答疑|大宗散貨雜項費用計徵

具體情況往往更復雜,如遇到拿不準的情況,建議大家多向現場驗估人員諮詢哦~

供稿單位:福州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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