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当夺权之争谈如何获得公司控制权

 4月26日,“李国庆伙同5人抢夺当当网公章,当当网报警且称公章已作废”的新闻瞬间刷爆网络。

  李国庆贴出了一份《告当当全体员工书》,表示在当当的股权结构中,他与俞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计持股91.71%,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他目前实际持股45.855%,且公司其余股东均支持他,所以他目前实际获得53.87%的支持。

  李国庆还表示他已于2020年4月24日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选举自己为董事长与总经理,有权依法全面接管公司,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俞渝则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无权在公司行使任何职权。

  不过随后,当当网副总裁便在电话会议上回应称:当当网从美国完成私有化后,俞渝持有当当网股权52.23%,李国庆为22.38%,二人的孩子持有18.65%(由父母持有),公司目前掌握在俞渝手中。

  同时表示李国庆公告提到召开所谓的临时股东会,但公司的董事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也没有参与,李国庆的临时股东会是单方面的,告全体员工书的内容亦不属实。

  当当这场大戏从去年播放到今年,当事人争论的核心其实一直都是公司的控制权。作为一名关注公司治理的法律人,我最想就此事讨论的是:如何在公司获得控制权。

  (一)股权配比掌握控股权

  我国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也就是说,占股≥67%以上就拥有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能有效表决通过相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占股≥51%则拥有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可以就股东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作出通过决议。 (二)表决权归集获得控制权

  股权与投票权是可以分离的,我国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除了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投票表决权外,公司也可约定将股权与投票权分离开来,主要通过如:投票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等方式来归集表决权,从而实现在持股比例哪怕不多的情况下仍然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如根据京东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在京东发行上市前,刘强东持股20%左右却通过投资人给他的投票权委托掌控了京东上市前过半数的投票权,因为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

  再如根据阿里巴巴上市招股书,软银把不低于阿里巴巴30%普通股的投票权委托给了马云与蔡崇信行使,但实际上马云仅持有7.8%的股权。

  此外,近些年越来越为大家所熟知的同股不同权架构,本质也是归集表决权以获得控制权。

  同股不同权的设置方法通常是将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然后分别设定不同的投票权。

  京东、聚美优品等都采用了这种同股不同权的AB股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1月20日,A股首次迎来同股不同权的企业上市。

  当日,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登陆上海科创板。该公司即采用了科技企业中普遍使用的双层股权结构,创始人持有的A类股表决权是其他股东B类股的5倍,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

  为维护公司稳定,做好控制权设计是公司治理中的关键要素,只有架构稳了,才能既不害怕内部的纷争,也不畏惧门口的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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