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展开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李晓青 通讯员宋宁) 4月25日至5月1日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记者从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获悉,今年首府实施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明确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加强源头预防,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新发尘肺病病人,加强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多措并举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据介绍,乌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前,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每个区(县)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装备移动式体检车。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和食品处处长刘卫明说,实施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中提到,在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方面,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开展尘肺病试点筛查工作;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已报告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建立职业性尘肺病患者信息数据库。

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例如,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职业性尘肺病合并其他疾病患者的救助实行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救助范围。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工作;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

“近年来,乌鲁木齐地区职业病发病第一的为职业性尘肺病。”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制科科长路宝利说,尘肺病,是在劳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导致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而且很难治愈,伤残率高,病死率高。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目前乌鲁木齐市有8家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承担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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