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制”來了!醫保與藥企直接結算落地!

4月21日,湖南省醫保局官網發佈關於印發《湖南省醫藥採購平臺醫藥貨款在線支付結算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下稱《細則》)。


“一票制”來了!醫保與藥企直接結算落地!


通知內容中對《關於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疫苗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有關財務管理事項的通知》和《關於收集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賬戶的通知》要求進行了一個詳細的規定,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在線支付結算相關籌備工作已基本完成,將在近期分步啟動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內容中指出啟動藥品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從一定程度上來說能夠緩解藥企結款壓力,加快現金迴流。


從2020年5月1日起,湖南省各公立醫療機構(含其結算代理機構)、第一批國家帶量採購中選藥品配送企業登錄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南省醫藥集中採購網,進入藥品分類採購系統中的結算系統,對2019年12月25日後網上下達的帶量採購訂單且尚未完成結算的,需通過在線進行藥品集中採購貨款支付結算


第二批國家帶量採購中選藥品、湖南省抗菌藥物專項集中採購中標藥品從掛網執行日起,全省各公立醫療機構(含其結算代理機構)、相應配送企業應通過在線進行相關藥品集中採購貨款支付結算。同時,鼓勵網上採購的其它藥品實行在線支付結算。


同時醫保局還強調:交易各方要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疫苗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有關財務管理事項的通知》(湘財社〔2019〕24號)和本次印發的《湖南省醫藥採購平臺醫藥貨款在線支付結算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嚴格規範支付結算行為。各級財政部門均加強對醫藥貨款在線支付結算的監督管理,各級醫保部門要通過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在線支付監管系統,加強對屬地各醫療機構在線支付結算執行情況的監測分析。具體《細則》內容見文章最後。


國家正在大力推進“一票制”


其實結算方式變更早有苗頭。國家醫保局等九部門在2019年聯合發佈的《關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範圍實施意見》,明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由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藥款


同時,各地要針對臨床用量較大、採購金額較高、臨床使用較成熟、多家企業生產的高值醫用耗材,按類別探索集中採購。


在今年3月5日,國務院官網發佈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文件中就稱“全面部署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最新文件中就對貨款結算方式作出了最新部署,指出“推進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

“一票制”來了!醫保與藥企直接結算落地!

可以看到國務院對醫療機構結款的方式十分關注,對於藥品、藥械經銷商、配送公司而言,在貨款送達後,往往需要墊付資金,據瞭解有的機構回款週期長達12個月。回款週期過長,資金得不到週轉許多藥企資金流甚至被拖垮。


更改結算方式能一定程度上緩解目前流通存在的各種問題,同時直接結算也能一定程度解決由於購銷領域的“不正之風”導致的藥品價格虛高的問題。


多省均開始實行“一票制”

實際上,一票制對大多數醫藥行業工作者來說已經不陌生了。隨著價格聯動的推進,全國性聯盟採購的機制使得企業之間競爭充分,價格不斷被壓低,選擇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之間結算是對雙方最有利的保障。

福建省一直在嘗試實現醫藥“一票制”。從2016年底開始就明確要求醫院在採購基礎輸液的時候,和藥品生產企業直接結算,嚴格執行一票制。而在2020年2月26日發佈的《福建省藥品集中帶量採購文件》中,也提到13個採購成功的中選品種其帶量採購將嚴格執行“兩票制”,鼓勵實行“一 票制”,中選藥品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代為結算貨款。

而截至目前,的確已有個多省市明確鼓勵一票制,一部分甚至和福建省一樣開始實施一票制。如2019年8月,廣東省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兩票制”票據上傳工作和公示頭批認定為一票情形審核結果的通知》。其中,聯邦制藥、阿斯利康、北京嘉林、華潤紫竹等379家生產企業及其視同生產企業的商業公司通過審核,擬認定其為一票情形。

還有12月,甘肅省發佈《關於藥品購銷“兩票制” 一票認定結果公示的通知(第九批)》。根據梳理,來曲唑片、尼洛替尼膠囊、依維莫司片、甲磺酸伊馬替尼片、替吉奧膠囊、來那度胺膠囊、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等83個藥被認定為一票製品種。 總的來說,無論是兩票制,還是一票制,實際上目的都是為了解決看病貴等問題。業內認為,倘若一票制真的多方面落地,代理商和醫藥自然人將受到很大的影響。相關企業需及時轉型,創新突破已有的運營模式,才能在未來發展中擁有更多競爭力。

“一票制”來了!醫保與藥企直接結算落地!

湖南省醫藥採購平臺醫藥貨款在線支付結算

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省交易中心”)《關於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疫苗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有關財務管理事項的通知》(湘財社〔2019〕24號)要求,為加強醫藥集中採購在線支付結算工作,規範各方行為,防範財務風險,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醫藥集中採購包括藥品、耗材集中採購活動。省內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含其結算代理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以下簡稱“供應商”),凡通過湖南省醫藥採購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進行的採購交易和貨款在線支付結算活動均適用於本規則。


第三條平臺在線支付結算工作,應遵循安全、規範、精簡、統一、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監管賬戶管理


第四條按照《關於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疫苗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有關財務管理事項的通知》(湘財社〔2019〕24號)的要求,在長沙銀行、建設銀行等商業銀行設立湖南省醫藥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監管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監管賬戶實行專戶專用,不得混戶,其中:在長沙銀行設立的監管賬戶專項用於藥品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監管,在建設銀行設立的監管賬戶專項用於耗材集中採購貨款在線支付結算監管。


第五條監管賬戶專項用於監管醫療機構通過省交易中心醫藥集中採購平臺進行藥品、耗材集中採購所產生的交易貨款結算,接收和支付用於藥品和耗材採購的醫保基金預付款。監管賬戶不得提取現金,賬戶存款產生的利息結算日為每年6月20日,監管賬戶開戶行將根據存款本金所屬醫療機構具體單位進行分解計算利息,並在每年6月21日將利息計付到醫療機構上報的利息賬戶。


第六條省交易中心按有關法律規定履行對監管賬戶資金統一管理、專賬核算職責。


第三章 結算賬戶登記與變更


第七條結算賬戶信息是指醫療機構和供應商用於在線結算的銀行賬戶信息,包括戶名、賬號、開戶銀行,以及財務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其中每家供應商限登記一個結算賬戶信息,且要求是基本賬戶。


醫療機構和供應商對所登記賬戶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第八條醫療機構和供應商變更結算賬戶信息,應向省交易中心提交書面材料。


醫療機構應提交法人授權書、變更申請、賬戶信息中變更內容的相關主管部門審批的紙質資料複印件(各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後提交給省交易中心財務部,應於每年5月30日前或6月22日後提交變更申請資料,5月30日至6月21日為利息劃付時間,不受理變更申請。


供應商應提交法人授權書、變更申請、賬戶信息中所變更的內容的相關主管部門審批的紙質資料複印件(各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後提交給省交易中心財務部。變更申請資料須提前5工作日報送至省交易中心(以紙質件送達為準),經省交易中心確認並提交銀行2個工作日後生效。


第九條醫療機構和供應商變更結算賬戶信息應充分考慮原賬號與新賬號的過渡期限,不得隨意變更結算賬戶信息。


第十條省交易中心將審核登記、變更信息,對不按要求提供變更材料的,不予變更。


第十一條變更信息同步前,平臺仍按原結算賬戶收(付)款。變更信息同步後,平臺啟用新結算賬戶收(付)款。


第四章 在線支付結算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供應商應按要求對在平臺上發生的交易進行在線結算,即醫療機構應將醫藥採購款在線支付給監管賬戶,省交易中心通過平臺的監管賬戶將採購款支付給供應商。發生退貨情形需要退款的,供應商應將退貨款在線支付給監管賬戶。


第十三條醫療機構(供應商)支付(退回)醫藥採購款,均應按照平臺要求進行在線支付。


在線支付方式主要採用網銀支付,即指醫療機構(供應商)通過開通網上銀行支付功能,在線主動支付(退回)醫藥採購資金,網銀支付採用中國銀聯清算系統結算。


第十四條公立醫療機構應在付款期限內將貨款足額支付至監管賬戶,不支持一筆訂單分批支付。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十五條公立醫療機構根據監管賬戶所在銀行出具的委託收款憑證,記入其他應收款—監管賬戶——**供應商科目,監管賬戶將貨款支付給供應商後,公立醫療機構根據監管賬戶所在銀行出具的委託收款憑證,對應記入應付款**供應商、其他應收款—監管賬戶——**供應商科目。


第十六條監管賬戶收到公立醫療機構劃入應付給供應商的貸款後,省交易中心記入其他應付款科目,並按公立醫療機構、供應商名稱設置明細科目,同時對公立醫療機構匯入的貨款與其採購訂單相關信息進行匹配審核無誤後,於收到貨款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T+2)辦理線上付款,並根據銀行付款憑證,作衝減其他應付款處理。


第十七條省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加強監管賬戶管理和會計核算,每月8日前(節假日順延)將監管賬戶上一月度發生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耗材貨款收付流水清單發送給醫療機構,做好雙方對賬工作。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十八條省交易中心應完善平臺功能,增加必要投入保障平臺運行安全。並負責提供財政、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部門在線支付結算監測分析與監督管理的信息服務。


第十九條醫療機構和供應商應重視在平臺上的權限分配,合理設置部門及操作用戶,建立採購交易、資金收付等內部控制體系。同時設專人妥善保管網上銀行登錄密碼、支付密碼,降低資金風險。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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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來源 | 醫藥資訊地方臺(yiyaoguanchajia)

▪ 整理 | NO.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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