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法院出臺《實施辦法》開展“亮燈行動”創建“模範機關”


4月20日,沙縣法院出臺《開展“亮燈行動”創建“模範機關”實施辦法(試行)》,強化“三個書記”抓黨建責任,以開展“亮燈行動”為載體,深入開展“亮身份、亮職責、亮服務”活動,聚力提檔升級,主動服務大局,促進“模範機關”創建,引領機關黨支部和黨員幹警在司法實踐和疫情防控中踐行初心使命,致力於實現該院機關黨建、審執質效、訴訟服務等全面提質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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