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溧陽:一男子阻礙執法,騎封閉三輪車撞警車!

眼下溧陽市公安交警部門正在深入開展電動車“亮尾行動”,嚴查電動車,特別是非標封閉型電動三、四輪車交通違法行為。在此提醒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要駕駛這些非標電動車輛上路行駛。同時,如果遇到交警查處,一定要積極配合執法,不要阻礙執法後悔莫及。

近日,溧陽市公安局埭頭派出所辦理了一起阻礙執行職務案。

事發溧陽:一男子阻礙執法,騎封閉三輪車撞警車!

違法行為人丁某某駕駛無牌電瓶三輪車,拒不服從交警檢查,因阻礙執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事發溧陽:一男子阻礙執法,騎封閉三輪車撞警車!

當天,丁某某駕駛一輛封閉式電瓶三輪車沿著239省道從溧陽往常州方向行駛,因為其駕駛的封閉式電瓶三輪車沒有按照規定上牌照,執勤交警依法讓其靠邊停車。

事發溧陽:一男子阻礙執法,騎封閉三輪車撞警車!

溧陽市公安局埭頭派出所民警周晉:丁某某因為在2019年的時候,駕駛封閉式三輪車被交警處罰過,丁某某就沒有聽從交警的指揮,直接繼續往前行駛。

事發溧陽:一男子阻礙執法,騎封閉三輪車撞警車!

交警在提醒這輛封閉式三輪車靠邊停車,一直在喊話,這邊就是,剛才那輛紅色的封閉三輪車撞到了交警的警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從重處罰。

事發溧陽:一男子阻礙執法,騎封閉三輪車撞警車!

公安機關認定,丁某某的行為屬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最終對丁某某行政拘留六日。

事發溧陽:一男子阻礙執法,騎封閉三輪車撞警車!

警方提示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杜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支持和配合警察執法,如果對警方執法有異議,可以通過正當途徑進行申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融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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